中共益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益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0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2日至6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益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巡视整改是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检验,是履行“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是凝心聚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大举措。局党组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高度重视,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精心组织安排,以强烈政治担当抓好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二级调研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1月10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抓好整改落实。制定《益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和具体整改措施。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逐项研究、逐个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建立巡察整改跟踪督办机制,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深化成果运用,坚持举一反三,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制度35项,持之以恒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转变工作作风的过程,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

截止11月30日,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3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35个,2个正在整改推进中。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的问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经过两个多月的认真整改,取得了以下初步成效。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上级部署要求有差距,全面履行职责不够充分

1.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树得不牢。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联系实际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中心组、支部学习制度,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1次,每次明确1名重点发言对象,党员干部需撰写学习体会,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方式,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针对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以及《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的学习,力争做到学深悟透,内化于心。三是将理论学习内容和当前退役军人工作进行深度融合,针对当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认真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2)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五有”建设有欠缺,建设场地设置不规范,乡、村两级没有专门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三级建设标准规范》要求,积极推进服务中心(站)“五有”建设。二是积极开展示范创建。现已创建35个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完成74个县级、乡镇街道服务中心(站)省级考评验收,完成6个省级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三是开展服务中心(站)“五有”建设工作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意见。

(3)推进“放管服”改革“三集中三到位”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已将5大项7小项的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行政审批改革科集中,重新确定首席审批员,规范首席审批员授权,派专人入驻市民服务中心。二是立行立改,2020年7月已向市行政审批局报告了整改情况。

(4)有关退役军人政策解读、宣传不够到位,退役军人获得感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月活动,各服务中心(站)印发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宣传册20000余份。二是在局网站及时公布各项政策法规,在服务大厅设置了多媒体电子屏自助查询政策。三是结合举办10期短期疗养、8次下乡医疗巡诊和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等活动,向服务对象宣讲退役军人政策法规。

(5)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等基础性工作与上级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通过“上门服务+亲人代办+网络视频采集”多种方式采集信息,今年共补录2979条人员信息;二是进一步落实《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 》,规范发牌方式;三是开展对全市信息采集及光荣牌悬挂工作开展了工作督查。

(6)未按要求在办公区域悬挂有关禁毒宣传标牌和户外宣传。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职工到禁毒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了禁毒知识教育活动,并进行了毛发、尿液的毒品检测;三是在办公楼大厅、机关大院等处悬挂了禁毒宣传标牌。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7)存在“四个纳入”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二是将意识形态纳入全局工作要点、机关纪检工作要点、平时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干部任前考核重要内容。三是述职报告中未突出意识形态工作的党组成员,已由局党组书记对其进行了谈话提醒。

(8)阵地和队伍建设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运行管理制度》《微信工作群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网站政务公开与信息发布制度及微信工作群管理。二是局网站及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三是推进全市网评员队伍建设,下发了《关于加强退役军人舆情信息工作的实施方案》,现有网评员105人,及时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和评论等工作。

(9)指导督导下属单位不力。

整改情况: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督导,局机关党委开展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下属单位向党组每年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一是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中共益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二是专题听取一次两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了督查。三是邀请专家进行了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干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四是利用“学习强国”平台机关党委督促检查各支部每月公示学习强国积分,每季度通报“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对学习进度慢的约谈,对学习积分高的表扬,并实施月度、季度和年终奖励。五是分管领导对下属机构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了深刻检讨。

(10)工作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二级机构完善了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方案,明确了责任。二是组织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和知识测试,定期公示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对“学习强国”学习积分落后的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局分管领导对“工作敷衍应付”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切实端正态度、转变作风。四是二级机构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了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3.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够有力。

(11)妥善化解退役军人信访矛盾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每周五开展“业务大讲堂”和案例分析会,学习政策法规,提升信访工作能力。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了2021年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服务人员的接访处访水平。三是按“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有序推进信访积案、个案化解,妥善解决退役军人信访矛盾问题。

(12)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缺少新举措。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二是举办全市第二届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大赛,我市选送的参赛项目获评省二等奖,激励更多退役军人创新创业;线上线下举办退役军人军属招聘会24场,提供就业岗位7195个,拓展就业创业渠道;三是积极发挥“退服会”作用,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社会服务平台。

(13)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完善信访办结制度,明确一名专人负责信访件督办。二是及时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严格落实退役军人各项政策,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三是立行立改,巡察期间转交的35件信访件均已办结。

(14)执行退役军人优抚政策不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市优抚对象年度信息确认工作,准确掌握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二是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问题专项督查,对涉及退役军人事务系统17项事项的发放情况、优抚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重新复查带病回乡档案资料,进一步完善带病回乡认定和伤残评定相关程序规定。

(15)统筹指导协调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及时研究退役军人事务相关工作。二是强化了部门联动,并将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信访稳定、安置等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确保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到位。三是加强与相关成员单位的对接,与相关部门建立信访联动机制,制定信访联动机制方案,明确每个单位有1名联络员,召开信访联席会议。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四风”问题仍有发生

1.执行财政纪律不严格。

(16)存在单位多缴存公积金及未缴个人工会会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全部扣缴2019-2020年多缴存公积金1.46万元,补扣2019年工会会费0.37万元。二是2021年已严格按公积金政策规定执行,工会会费在2019年12月机关工会成立后已正常扣缴。三是由分管领导对财务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17)公务开支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严格落实公务开支审批规定,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二是补充完善了2019年公务开支中个别票据的相关审批手续。

(18)行政列支工会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行政账务与工会账务已于2019年12月局基层工会成立后严格分开。二是已加强了对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改选了一名财务人员作为工会经审会成员。

(19)违规进行政府釆购。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0年7月已向市财政局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此后未再有此类问题。二是制定了《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相关业务科室加强了廉政风险点防控,明确了相关责任人。三是分管领导对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对二级机构疏于管理。

(20)预算审批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局下发《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加强对二级机构预算执行监督管理,严格财务预算审核,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二是规范完善局、所两级财务预算审批制度、联审会签等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1)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二级机构组织开展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并已向往来单位发出了催缴函;二是对清查的结果分析原因,按财务规定进行处理;三是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对二级机构的财务监管。

(22)工会经费管理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有关规定,使用现金支付工会经费的现象已于2021年1月进行了整改。二是已扣缴2020年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工会节日物资(折算成现金)、活动奖金等共计3.37万元。三是进一步完善了二级机构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3)公积金等管理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已全部扣缴超标准缴纳公积金和少缴工会会费等2.36万元。二是完善和学习了相关制度,局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不止。

(24)存在“文山会海”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对“四风”问题的认识,从思想上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源,切实纠正“四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会议,出台《关于印发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的规定》《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会议、发文审批制度,提高文件质量和会议实效。二是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走访调研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信访、优抚等工作情况,形成了调研报告8篇。三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加强思想教育,洗涤思想激励干职工干事创业的斗志,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发展的动力。开展了18次“周五案例析商会”,通过互学用互助,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实战能力。

(三)党建工作不扎实,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存在不足

1.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实。

(25)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局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了1次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召开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定纪检工作要点,明确各科室(单位)责任。三是推进支部“五化”建设,夯实基层组织阵地基础,其中一支部今年已被评为全省老干示范支部。四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主动、足额按月交纳党费,每月公示缴费情况。

(26)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务干部积极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建业务水平。二是开展了“七一”表彰评选活动和走访慰问困难党员,颁发“光荣在党五十年”纪念章8枚。各支部严格落实了民主评议党员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了基层支部组织生活。

(27)党组织机构设置不标准。

整改情况:一是按党章规定程序,改选了机关一支部书记和委员,党委专职副书记不再兼任机关第一支部书记。二是设置了一名党务专干。

2.干部人事工作政策执行不严。

(28)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制度规定选人用人。二是已向巡察组书面报告说明了情况,加强了与派驻纪检组党组会前沟通报备。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

(29)干部梯队建设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市委组织部《年青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二是建立了学习制度,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强化年轻干部能力素质培训。三是加强岗位轮动,实行紧密二级机构人员到局机关各科室跟班学习制度,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破解工作难题的能力。四是已计划招录1名事业编制管理人员,逐步改善干部队伍结构。

(30)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整治走过场。年度考核登记表缺失、未及时入档,存在漏填、缺填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的规范性。二是组织开展人事档案专项整治,全面清理人事档案,补充完善人事档案资料,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整治验收工作。三是组织人事档案专干学习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实务操作,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31)出国境证照管理混乱,未按要求集中管理和登记。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出国境证照管理制度,严格出国境证照管理。二是重新对科以下干部职工的出国境证照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未持有者由本人做出书面责任承诺,持有者将出国境证照全部交由人事科实行登记造册集中保管。三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3.“两个责任”扛得不牢。

(32)主体责任有所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下发了全年纪检工作要点,明确管党治党责任。二是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之间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今年已谈心谈话35次。三是11月1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批评和自我批评态度端正、辣味足。四是分管领导加强对二级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导,督促二级机构支委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与理论的学习,完善二级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点和责任清单。

(33)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加强下属单位管理的规定,加大对二级机构的监督力度。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加强对二级机构的督导。三是局机关纪委督促各科室(单位)认真排查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廉政风险点及责任清单,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编撰《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指南》。四是每半年对局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督查,督促二级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内控管理制度。

(34)纪律作风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干部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开展“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提高服务群众意识,杜绝“关门办公”现象。三是机关纪委不定期开展对工作纪律、服务态度情况日常督查,完善了考勤、请销假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对迟到早退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对巡察期间暗访发现无故缺勤的工作人员,已由分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个人已作出了书面检查,当年不予评先评优。

(35)审计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对审计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和“回头看”,对二级机构审计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进行立即整改。二是于2021年6月已扣缴了全部不合规的款项4.08万元。三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我们将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真抓实做,建立和巩固长效机制,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取得新成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好省市党代会精神,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退役军人工作,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抓紧抓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全面整改,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进一步推动整改落实。继续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

(三)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建章立制,防微杜渐,在坚持中深化,坚决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把落实整改与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清廉机关建设结合起来,持续做好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和转化,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地址:益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737-6500856;邮政信箱:益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楼6楼机关党委(人事科)603办公室;电子邮箱:23052419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