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02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2年7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姚勇奇出席反馈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瞿海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肖立新代表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成立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1日至6月2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要求,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突出“三个聚焦”,强化政治监督。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反映、召开座谈会、调阅资料等,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肖立新指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主责部门的政治责任,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较好地发挥了作用。我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在2021年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中荣获第1名,实现全省排名“三连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获得省委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措施奖励。但按照“三个聚焦”的政治巡察标准衡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理论学习不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不够;二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较突出;三是基层党组织建设乏力,干部管理不够严格;四是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力等。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肖立新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毫不动摇地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二是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工作体制机制;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之以恒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坚持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的环保铁军。

姚勇奇指出,抓好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要认真对照《党委(党组)履行巡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不能“只挂帅不出征”,更不能当“甩手掌柜”,瞿海书记在市委书记专题会上强调“新官要理旧账”。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要对照巡察反馈的每个具体问题,一项一项抓落实,特别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攻坚克难,确保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成员要在述职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报告抓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担负着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从巡察反馈之日起,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将及时跟进,通过实地调研督导、列席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调阅资料、抽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要建立问题台账,逐项监督检查,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全面评估整改情况。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组织部门将把巡察成果运用到选人用人、绩效考核等工作中。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积极协助、推动党组抓好整改。市委巡察机构将根据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巡察“回头看”。

梁成立表示,此次巡察是对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也是对市生态环境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体检”,更是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综合会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研究市委第四巡察组提出的巡察反馈意见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作风、最硬的措施,层层传导、层层落实,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市生态环境局班子成员和其他市管干部,局机关各科室、分局、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近三年退休的副处级以上干部,老干支部书记,全国、省、市“两代表一委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