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益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24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市委政法委开展巡察。8月18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2项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11个,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将长期整改1个,累计开展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15人次,补缴资金68629元,清退资金2816元,巡察整改取得良好成效。相关做法是: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和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进一步做好益阳政法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全力以赴、不折不扣推动整改落实。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黄道安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动员全委以高标准、实举措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先后于8月28日、9月1日,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的方式,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进行了认真学习。9月21日,召开专题调度会听取各责任科室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明确了下步工作方向。9月25日,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调研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7月31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9月22日至25日,联合市委组织部组成两个调研组,分别赴赫山区、桃江县和市直政法各单位,就巡察整改、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建设等工作开展了深入调研。10月15日,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11月16日,组织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

(二)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围绕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2项具体问题,对标7月31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委政法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整改时限,既有“短平快”的具体举措,又有打基础、管长远的长效机制建设。黄道安同志亲自主持召开市委政法委员会会议研究审议整改方案,并组织集体学习。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带头整改落实。同时,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我委主动向市纪委市监委报告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第三监督检查室的监督指导,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坚持全面整改和专项整改相结合,既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又注重整改质量标准,决不搞形式、走过场,搞“敷衍了事”“蜻蜓点水”式整改,确保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促进工作的过程。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结合起来,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核心任务结合起来,同抓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小,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进步。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但聚焦解决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还以此为契机,查摆同类问题的不同表现形式,以及相关联的问题,一并纳入整改,持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

(四)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化,并针对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共制定相关制度机制19项。进一步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使用、管理、报销程序,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和支付结算管理,并严格执行申报和审批程序。印发了《益阳市政法宣传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推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了《益阳市党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工作制度》《益阳市平安建设(综治)督导和责任追究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实施意见》等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在更高标准上有差距。

1、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统筹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有欠缺,存在“等、靠”思想。

整改情况:(1)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组织对《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研究制定了《益阳市党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工作制度》,推动督察工作从业务督察向政治、业务一体督察转变。

(2)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健全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相关规定,经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出台了《益阳市平安建设(综治)督导和责任追究制度》。

(3)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对标中央和省委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任务,结合我市实际,从制度建设、智能支撑、保障支撑等方面着力构建完善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于10月23日召开了全市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调度会。牵头制定《关于推进益阳市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改革和建设的实施意见(草案)》等“一意见十规定”。

(4)督促推动政法各单位进一步抓好办案过程的审核指导、流程监控,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制度机制,强化执法司法公开。研究起草了《益阳市政法机关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益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案件评查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机制。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1)完善“益阳政法”政法新媒体矩阵,更好发挥新媒体集群效应,将“益阳政法”微信公众号和赫山公安分局官方微博推荐为全省重点政法新媒体账号。

(2)9月3日,召开全市政法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定下发《益阳市政法宣传工作制度(试行)》。加大激励考评力度,开展2020年度全市政法新闻优秀作品、优秀通讯员、优秀记者评选活动。

(3)高度关注人民网、红网、华声在线等网上留言平台相关网贴,第一时间回复群众诉求。

3、维护社会稳定、化解涉法信访有弱项。

整改情况:因涉及相关工作秘密,不予公开。

4、推进基层治理、完善社会组织有短板。

整改情况:(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和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相关做法得到省委政法委推介,分别被法治日报、湖南长安网、湖南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2)积极调度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将调度情况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系列活动,推动各行业部门、系统领域和群团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基本形成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9月6日-7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殿勋来益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我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针对目前物业小区矛盾纠纷多发问题,推动成立市物业管理行业委员会,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司法局开展调查研究,起草并拟于近日发布《益阳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联动机制。

(3)督促各区县(市)落实《益阳市2020年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城乡末端感知系统建设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要求,每月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进行调度,进一步核准网格、明确人员、落实职责、更新数据。

(4)加强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场所、机构并配备工作人员,基本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经督促整改,沅江市村级综治视联网规划点位已全部建成并联通。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深挖攻坚上有堵点。

整改情况:推动实现“线索清仓”,相关线索已全部办结。积极推进某非法采矿案涉案资产评估,全力推进相关重点案件侦办,确保查清每一个疑点、核实每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在全省率先出台《益阳市扫黑除恶斗争责任制规定》,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的名义发文。

(二)反馈问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从紧从严上有不足。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及时掌握机关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状况,把教育管理监督体现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委机关“三公”经费的使用和报销程序。

7、巡视及审计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部门预算编制,规范支付结算管理,加强单位往来款项的清理,及时下拨相关补助金。取消备用金,所有开支均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公对公转账)和公务卡支付(由经办人刷公务卡)。

8、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1)立行立改,已于6月18日、23日分两批将医保应补缴款扣缴到位,上解至财政账户。对于违规列支问题,已由相关责任人退款上交到财政账户,并对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教育。对于值班费发放问题,已查清了来龙去脉,找到了相关原始会议记录和政策依据。

(2)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以支部为单位,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完善机关经费使用、管理、报销程序,发挥机关财务“联审会签”小组的审查和监督把关作用。

9、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1)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管理的通知》(益护路办〔2020〕4号),规范铁路护路财务管理,并督促区县护路办及时将经费发放至护路队员。机关工会将现金支票换成转账支票,不再支取大额现金,所有支付方式变为对公转账。

(2)重新清理审核维稳值班费、出差补助报领情况,扩展清理审核2016年财务支出凭证,对个别干职工重领的给予清退(共7天、700元),并上交至财政账户,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举一反三把好财务审核关,全面加强公务出差的申报、审批和出差佐证材料的收集、完善等工作。

(三)反馈问题:加强党建工作、强化队伍建设,在落细落实上有欠缺。

10、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1)强化学习观念,增强学习意识,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保持每月专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提高中心组参学率与学习质量。

(2)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10月15日,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意见,领导班子及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3)把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与实地调研结合起来,既强化理论武装,又积极推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联合市委组织部赴相关区县和市直政法单位,就巡察整改、队伍建设等工作开展调研,并形成了详实的调研报告,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举措。

(4)加强对市直政法机关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群团组织建设等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为全面加强市直机关工委政法分工委工作,强化市直政法单位党的建设,经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第3次全会审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实施意见》。将于近期召开直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党的建设工作体系,提高市直政法机关党的建设质量,通过以机关带系统,形成党的建设工作合力。

(5)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务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组织召开了2020年市委政法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听取机关党总支和各支部换届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11、干部人事基础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一人一表、一批一档”整理归档,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档案。

(2)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办法》要求,对干部档案材料及时分类归档。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对档案内容是否真实、个人信息是否准确、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等开展专项审核,对《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进行全面梳理,补全相关内容。

12、从严治警责任压得不够实。

整改情况:(1)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严格按照《2020年全市政法队伍教育培训计划》,常态化、分层次开展全覆盖的政治轮训,举办了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

(2)班子成员列席市直政法单位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并讲话。以督促公安机关抓好教育整顿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压实全市政法系统各级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用足第一、二种形态,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走向“严紧实”。督促市直政法单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有效解决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顽症痼疾,加大对涉黑涉恶“关系网”“保护伞”的清除攻坚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出台《党委政法委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实施办法》。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虽然我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整改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下阶段,我委将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收官不收场,做到彻底整改、常态整改、长效整改,组织做好“回头看”工作,继续将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和工作业绩,向市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4206817;邮政信箱:益阳市梓山西路8号市委办公大楼923室,邮编:413000;电子邮箱:yyswzfwzzb @163.com。

中共益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