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市委第二巡察组向益阳市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8-25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0年8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益阳市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黄道安出席反馈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李国定代表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戈彬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崔建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蔡波才,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何丽华,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冯志胜,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林雪辉出席会议。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精神要求,积极践行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突出“三个聚焦”,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李国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司法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为推进“五个益阳”、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作出了较大贡献。领导班子和谐团结务实,但学法用法意识、改革创新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责有差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思想认识不够高;学法、用法、守法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意识不够强。二是强化作风建设,防控廉政风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从严管理、创新精神有不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三是夯实党建基础,严格干部队伍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有差距。党组议事决策不够规范;党建工作有短板,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人事管理工作不严格。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李国定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中心大局,全面履行司法行政机关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市,助力“五个益阳”建设做出更大贡献。二是强化政治建设,补齐短板漏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履行政治责任,加强巡察整改,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要加强对巡察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破解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曾戈彬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情况、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司法局党组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下一阶段将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巡察整改。一是提高站位,全盘认领巡察整改问题。二是聚焦问题,全力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三是抓好结合,全面转化巡察整改成果。司法局党组一定带领全系统党员干部抓好整改工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积极为益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努力。

黄道安指出,抓好巡察整改是政治要求、纪律要求、组织要求、群众要求,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司法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上来。要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以实打实的作风和钉钉子的精神,一件一件盯住不放,确保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每条意见都要整改到位。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从本级、本人改起,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攻坚克难。要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举一反三,以点促面,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切实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担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加强督查督办。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拒不整改、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

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同志,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市局及强戒所四级以上调研员(高级警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局属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市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司法鉴定协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