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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清不分”必栽跟头

来源:安化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作者:宁金芳 发布时间:2019-10-17

日前,邵阳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4起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借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其中,邵阳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朱甲云2007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向私营业主放贷收息,累计获利1343万余元。朱甲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6月,朱甲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来源:三湘风纪网站)

从发生的这些案例来分析,有的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有的甚至在十九大之后,时间跨度之大,违规获利金额之多令人震惊。在中央、省委“三令五申”的高压态势下,这些党员领导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对法纪条规置若罔闻、视而不见,把组织的苦口婆心当“耳旁风”,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大量教训表明,把政商关系变成权钱交易的利益同盟,逾越了公与私的界线、法与纪的红线,党员干部个人也必然要接受党纪国法处置。

构建“亲”与“清”的政商关系,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两会期间提出来的,到2017年“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被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亲清政商关系话题被习近平总书记反复提及和强调,这既是明确的要求更是殷切的希望,其中蕴藏着领导干部与企业正确相处的秘籍和深意。

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一个地方的发展离不开企业,政商交往自然也就不可避免。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亲”与“清”的辩证关系,不能以“清”之名离得太远,也不能以“亲”之名走得过近。政商之间既要保持正常的联系和交往,又要各安其道并行不悖,可以“近”但不能“黏”,有交集但不能有交换,更不能有交易。

构建新型的政商关系,一方面,领导干部要做到“亲”商,坦荡真诚地同企业接触交往,主动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同时,领导干部也要做到“清”,与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另一方面,企业家要做到“亲”政,积极主动与党和政府沟通情况、交流看法,并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建言献策,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企业家也要做到“清”,要斩断投机的杂念,不寻租、不行贿、不破坏市场规则,把守法清白的企业家形象展示给公众,赢得市场认可。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政商交往过程中,要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把握好度,坚守正道,要明白政商关系须亲清,勾肩搭背难长久,在履职中要始终做到公私分明、既“亲”也要“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