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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庭审受警示 切莫充当“局外人”

来源:赫山区教育局工会 作者:曹灿辉 发布时间:2022-08-15

法庭被告席上,坐着株洲市原副市长顾某,他耷拉着头,向法庭陈述往事,声音哽咽、悔恨不已。旁听席上,益阳市40名市管干部竖耳静听、神情凝重。近期,益阳市纪委监委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走进庭审现场,“沉浸式”开展警示教育。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近些年来,像益阳市纪委监委一样,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走进现场旁听庭审,观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越来越成为各地单位部门推动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常态化的新举措。

有人说,旁听一次庭审,胜过十次开会强调,这话确有一定道理。昔日老朋友,一朝成为阶下囚,这种“看得见、听得着”的同级同类“身边案”具有贴近性,更加鲜活生动,更能发人深省,更有利于让警示教育直击党员领导干部心灵深处,给他们带来巨大的视觉冲击和心理震慑,增强针对性有效性,收到事半功倍的警示教育效果。

然而,我们也应当看到,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依然抱着“看戏”心态,把自己当“吃瓜群众”。有的只对贪腐情节“新奇特”品头论足,也有的并没有把自己代入,而是找自我麻痹的借口,比如,“我没有那样的重要岗位,哪有什么腐败风险”等等。抱着如此心态参加警示教育,很有可能把别人的“故事”变成自己的“事故”。

旁听庭审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要通过活动达到筑牢“防火墙”,不碰“高压线”的目的。反之,如果对“身边案”警示教育“走马观花”,没有反思和改进,那就可能导致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有违警示教育本意。

单位部门不能一“听”了之,而要对照庭审案件,通过跟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分对象、分类别、分批次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交流现场旁听庭审的认识和体会,结合自身精准查摆问题,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针对性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巩固警示教育成果。同时,健全完善相应的制度机制,努力实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

纪检监察机关要勇于作为,善于创新,不断探索警示教育新模式,常态化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一方面要用好身边“活教材”教育“身边人”,采取多种形式做实做细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使警示教育真正入耳、入脑、入心。比如,建立同级同类典型案例资源库,实现警示教育“按需定制”,推动单位部门将整治效应转化为治理效能。又如,通过层级层次相近、行业领域相同、岗位职责相似的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将警示教育由“大水漫灌”变为“精准滴灌”,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另一方面要聚焦案发相似岗位,堵塞制度漏洞,规范权力运行,建章立制,整改落实,提高警示教育硬度广度。

“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党员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受警示,切莫充当“局外人”,必须把自己“摆进去”,全面检视自身的一言一行,有病早治、无病早防。要自觉以“身边案”为“镜”,以被告人现身说法为“鉴”,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记在心里的敬畏”,举一反三,增强自身业务风险防控意识,切实守牢廉洁自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