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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村霸巨贪”滋生的土壤

来源:桃江县纪委监委 作者:朱金良 彭桧 发布时间:2020-11-25

11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对嚣张的村霸——北京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党总支原书记石凤刚涉黑涉恶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深入剖析。石凤刚混入村“两委”班子,拉拢干部寻找“保护伞”, 擅权独断搞“家族统治”,涉黑涉恶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宛如村中的“土皇帝”,他玩弄权术,大肆敛财,攫取利益5.8亿,1万平米豪宅存700余万现金和30余公斤金条,是典型的“村霸巨贪”。日前,石凤刚因触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等十五项罪名,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梳理近年来媒体报道的一些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其中不少存在基层政权组织薄弱涣散的问题。在一些地方,黑恶势力竟然堂而皇之地进入了村“两委”,他们或者拉拢腐蚀干部,使之成为帮凶;或者干脆直接插手村支书、村主任的竞选,进而把持一个村。在一些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违法犯罪案件中,黑恶势力除了寻找“保护伞”,还会挖空心思谋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合法外衣”当掩护。

铲除“村霸巨贪”滋生土壤,必须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和“村霸巨贪”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要把扫黑除恶与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打击“保护伞”结合起来,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结合起来,将扫黑除恶和反腐倡廉同步推进、双管齐下,让“村霸巨贪”没有立足之地。

从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来讲,发生在基层的、身边的腐败,影响更深、更恶劣。铲除“村霸巨贪”滋生土壤,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村霸巨贪”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是直接受害者,对涉黑涉恶犯罪的情况最为熟悉,要广泛发动群众通过微信、邮箱,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把人民群众发展为预防和解决黑恶问题的坚强力量。

“村霸巨贪”案件频出,折射出基层干部监管缺位、村干部廉政意识弱等短板,整治“村霸巨贪”,必须加强对“微权力”的监管,给基层干部的权力戴上“紧箍”,让权力回归本位,进一步严格干部队伍思想教育建设,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让村级事务监督更透明、更阳光,防止权力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