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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清廉“政治生态”守护清秀“自然生态”

来源:张 婷 郭 亮 作者: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23

“大通湖区严格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省委、市委提出的治水思路,走出了一条截污、垃圾治理、养殖退出、清淤清废、引水活水、禁航禁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的治水路子,一套套组合拳恢复了大通湖‘自由之身’。”据三湘风纪网近日报道,湖南益阳大通湖区3个单位4名相关责任人被立案调查,通过精准执纪,为大通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按下加速键。(来源:三湘风纪网)

大通湖区从4年前的水体富营养化、湖水浑浊,到如今的成群天鹅在清清湖面上觅食、高歌,是省纪委监委部署开展的“洞庭清波”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体现,是省、市、区三级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做实做细监督,同守一湖碧水的自然生态反馈。同样,让旧貌换新颜的,还有沅江下塞湖矮围拆除、南县淞澧洪道天星洲水域盗挖砂团伙覆灭……其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被一一深挖并彻查,治标治本,形成震慑,长治久安。

激浊扬清,正本清源,既是保护自然生态的需要,也是维护政治生态的必要,且足可见,两者息息相关。倘若没有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没有“保护伞”和“关系网”,“一湖碧水”又怎能在“权”“利”的双重副作用下被污染和破坏?为官一任,是否能治理好一方水土,带好一方风气,与政治生态是否清朗密不可分。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傅奎表示:“对环境污染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露头就打、绝不手软,真正以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发展绿水青山的自然生态。”

精准监督、严厉问责、曝光震慑,不手软、不留情,“洞庭清波”专项整治行动正当其时,有效推动了自然生态的快速恢复,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决心空前坚定,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不懈奋斗。习近平总书记说,“要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唐代的郑锡在《日中有王子赋》写道:“河清海晏,时和岁丰。”风清气正、心齐力足的良好政治生态是党心民心的共同指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更是代代生生不息的保障。保卫清波,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守护清朗,不斗争到底没有休止。

各级党委、政府要牢牢扛起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力度,狠抓落实,持续推进,注重实效,让更多“旧貌”换上“新颜”,将更多“迷途人”拉回“正轨”,让百姓感受更多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