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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养工程建设领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来源:市政府研究室 作者:贺秒 发布时间:2020-11-19

工程建设项目因资金密集、审批权力集中,一直是违法违纪案件多发地。陕西前三季度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问题470件、处分547人(中纪委网站)。湖南省纪委监委等6单位决定于今年4月至12月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间,三湘风纪网通报了多起起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这些案件一方面暴露出工程建设领域制度的不完善,一些行业和部门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资金的安排者,也是代理机构的遴选者,还是许多项目的招标人,同时又是部分投标人的领导者,招标工作的仲裁者,集决策、执行与监督权力于一体,极易引发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另一方面,也折射出行政监管和纪律监管的漏洞,让少数违法违纪者有了串标、围标等暗箱操作的可趁之机,如沅江市2016年旱改水项目招投标违法犯罪案件中,4名公职人员因涉嫌串通投标等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金额高达3.5亿元。同时,也反映了少数领导干部仍然守不住内心,把工程项目当成“唐僧肉”,利用职权想方设法设租寻租,甘愿被不法商人“围猎”,如湖南省娄底市委原书记龚武生“帮助、纵容亲属插手工程项目敛财”,“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案件。

这些案件的教训是惨痛的,警示是深刻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他强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浚其源、涵其林,养正气、固根本,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工程建设领域作为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的反腐败重点领域之一,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必须把涵养工程建设领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为基础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涵养工程建设领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首要突出联合监督治理,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纪委监委、行政监管部门要加大联合监督、惩戒力度,加强标前、标中、标后全链条监管,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要健全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强化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把日常监督和群众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结合起来,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督促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守责尽责;要盯紧主要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严查“三个一批”,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为涵养工程建设领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扫清障碍。

次要突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设权制度,科学配置权力和职责,严格执行定期轮岗制度。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建设完善大数据平台,促使隐形权力公开化、显性权力规范化,压减权力寻租的任性空间。再要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要不断丰富党风廉政教育形式和内容,抓住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使领导干部把各项纪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使其真正守住心、管住嘴、迈开脚,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塑造清清爽爽、规规矩矩的党内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