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清风廉韵 > 清风廉评

完善黑名单制度 让行贿人寸步难行

来源:赫山区赫山街道纪工委 作者:戴程慧 发布时间:2020-09-21

近期,湖南省13家企业、36名个人因行贿等问题被列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一批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并予以通报,这被外界解读为地方版“行贿人黑名单”。

事实上,“国家级行贿人黑名单”早在2012年就正式上线了,各地对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也已探索多年,为何到如今这个黑名单仍未“成年”?一方面行贿人违法成本不高,导致行贿人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另一方面国家级系统信息存在局限性、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存在壁垒、惩戒措施未充分落实等,无形中使得这一制度的威慑力大打折扣。

黑名单制度本是应对行贿的一剂良药,然而现实执行情况却让“药性”大大减弱。比如,自联合惩戒实施以来,受惩戒企业数量随时间推移呈直线下滑趋势,2019年,湖南全省仅2家企业受到惩戒,这样的结果令人唏嘘。

同时,黑名单信息的地域局限性为某些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提供了“金蝉脱壳”的机会,如东部某市检方对“行贿犯罪档案”中3家犯有单位行贿的企业进行跟踪发现,其中有两家重新成立了新公司,并以新公司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原先“犯罪”的公司实际上成了空壳。

以上种种表明,行贿人可能并未受到应有的惩戒,甚至可能逍遥法为。好似“纸老虎”似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不仅对行贿人起不到警示、震慑作用,反倒会影响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不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

行贿与受贿都是违法行为,行贿更是滋生腐败的土壤,是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的歪风邪气,决不能姑息。此次湖南省公开发布工程建设领域失信主体黑名单,并对相关企业和个人进行联合惩戒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还会有第二、三期的行贿人黑名单将在年内陆续公布。这些都表明我省在同行贿这一违法行为“干到底”的决心和韧劲。

完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任重而道远。除了建立2.0版的国家级行贿人黑名单,进一步明确纳入黑名单的人员范围,完善有关信息,破除地方、部门信息壁垒以外,各部门还要统一认识,坚定惩治行贿人的决心,按照联合惩戒的要求将惩戒执行到底。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一手抓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好惩戒措施,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一手抓腐败查处,持续发力,并加大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通过双管齐下,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