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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担主责 就是不务正业

来源:桃江县纪委监委 作者:朱金良 发布时间:2020-04-02

3月31日,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傅奎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会议上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职责定位,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同时,带头履行好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党委(党组)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是一切工作的“牛鼻子”,要紧紧抓牢不能放松。落实主体责任,既是党章明文规定,也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要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当成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不担主责,就是不务正业。各级党组织担当主体责任要更加自觉,通过健全制度、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既要抓好本级,又要督促下属单位抓好落实,防止上紧下松、层层减码。

但有些党组织对主体责任的理解不深入、认识不到位、内涵不明确,甚至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概念混淆。比如:有的党员干部认为责任只是空洞抽象的概念,没有具体的内容和抓手,将责任虚化;有的认为责任担当只是喊在嘴上、挂在墙上、浮在面上,不用动真碰硬、担不担当一个样。对主体责任的职责定位不清,导致部分党组织一味扩大监督责任工作范围,把落实主体责任的许多实质性工作交给纪委监委承担,用落实监督责任来代替主体责任落实。直到现在还有不少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三转”不到位,承担着单位其他工作。对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基层单位工作繁琐、任务繁重,业务工作量很大,单位“一把手”往往把人员力量和精力都放在中心工作上,把主体责任的落实放在一旁,甚至由副职代替履职,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不足,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更多是在一级一级的压力传导和严肃问责态势下形成的,部分领导干部未从内心深处、从履责必须的角度认识并接受主体责任,或认为是上级要求,或认为是额外任务,或认为是纪委逼着做的工作,缺乏工作动力,把“不出错”的履责底线变成履责追求,以工作太多无暇履责、没有明确规定无法履责、没有专门机构不能履责等借口推诿责任,导致工作到党委“转个圈”继续回纪委监委。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纪委)要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监督同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班子成员作风建设情况,确保《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深刻认识到不担主责,就是不务正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