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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遇上“清明” 监督不可松

来源:安化县纪委县监委 作者:阳艳妮 发布时间:2020-04-02

又是一年春草绿,一年一度清明来。清明节是中国传统重大春祭节日,也是继春节后又一次大的群体性活动。人们在假期里或扫墓祭祀、缅怀先烈,或踏青游玩、亲近自然。但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清明节又有一丝不同。此时仍值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之际,国内疫情防控虽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但境外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加大,尤其是节假期间,人群集聚风险不可小觑。因此,做好清明疫情防控监督与作风监督工作,确保清明更“清明”,是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又一大考。

迎难而上,积极主动“答题”是应对挑战最正确的姿态。从各地政策规定来看,不少单位高招频出,如民政部门开通“云祭扫”,河南省政府暂停市民现场祭扫、集体公祭、社区公祭等群体性活动,陵园管理部门实行预约祭扫等等。对于纪检监察组织来说,面对疫情防控监督、作风监督等多重任务,更需夯实责任,加压发力,打好监督执纪组合拳。

多级联动,强化工作“硬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力量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向群众深入广泛宣传清明祭扫管控工作要求,在社会形成多方位、立体化、全覆盖的宣传态势。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群众集中点秩序维持、人员管控、体检检测等工作,确保清明节各项活动平安有序开展。要利用公开栏、宣传栏等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相关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以点带面,强化工作“力度”。要从抓好重点环节、重点人员、警示教育三点发力,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形成有效联动机制。重点督导民政、交通、林业等部门夯实行业主管责任,督促职能部门落实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祭扫工作相关要求。积极号召全体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其以身作则,不异地祭扫、不聚众祭扫,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争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引领者。此外,在节前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发送廉洁短信等形式,重申各项纪律要求,敲响廉政警钟。

督导推进,强化工作“宽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督查的同时,还要注意督查方式,采用“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防止督查“走风漏气”,走过场、流于形式。在督查内容上,既要检查单位是否落实清明节期间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又要检查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公款祭扫、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同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梳理核查,一经查实,一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