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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式巡察剑指经济发展“中梗阻”

来源: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作者:曹伟 发布时间:2020-03-31

近日,益阳市委第八轮巡察正式启动,除安排5个巡察组,对15个单位党组织(含5个市级领导所在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外,还授权2个巡察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机动式巡察。这是市委开展“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了巡察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以不断创新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剑指地方经济发展“中梗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器欲尽其能,必先得其法。开展机动式巡察在我市尚属首次,但其本身并不属于新鲜事务。《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明确要求,积极探索“点穴式”“机动式”巡视,扎实推进巡视全覆盖,不断增强巡视威慑力和实效性。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就对中央网信办等4家单位开展了机动式巡视,揪出了十九大后的“首虎”——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我省衡阳市、湘潭市也先后对市属国企、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了机动式巡察,都较好的发挥了利剑震慑作用。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与常规、专项巡察相比,机动式巡察规模更小、人员更少,只有充分发挥其“小队伍”的优势,直指某个项目落地、某项审批环节、某笔专项资金等具体问题,才能做到“闻风而动,出其不意”。同时,更注重问题导向,坚持有备而去、直击现场、直插一线,发挥“短平快”的特点,做到带着问题下去,了解清楚回来。在形式上不“墨守成规”,不搞面面俱到和繁文缛节,坚持问题出现在哪里,巡察组就追踪到哪里,充分发挥“游动哨”的作用,找准经济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找出造成“中梗阻”的腐败问题,从而达到出奇制胜的功效。

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整改,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行为列入政治纪律的范畴。省纪委五次全会在安排今年重点工作时也强调,要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巡视巡察整改实效。2020年1月,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典型案例,有的敷衍整改,有的不落实整改要求,有的对巡视转办信访件不作为。无独有偶,近日,桃江县对巡察“回头看”发现上轮整改不到位的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全体班子成员开展集体约谈。这些问题的出现,根源在于对巡视巡察整改的不重视,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对“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认识不到位,心存“巡察过后等于过关”的侥幸心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扛起牵头责任,通过上门督查、列席会议、明查暗访等方式,把督促整改作为搞好日常监督的一项重要抓手,对反馈问题一个个“问诊”,一件件“把脉”,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把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力量融会贯通起来,对发现的漠视整改要求的人和事严肃问责,真正把纪律的板子打到身上,才能倒逼责任上肩,写好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打通“中梗阻”这一痼疾,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一大难事,前路虽道阻且长,但只要有了溯游从之的第一步,抱定青山不放松,就一定能迎来政通人和的百废俱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