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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节自觉守廉 才有幸福团圆

来源: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袁静 刘欢喜 发布时间:2019-12-31

“廉不廉,看过年”。元旦、春节是我国的传统佳节,节日期间亲人团圆、朋友相聚,充满着亲情友情的温馨,但同时,节日也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时期。我们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没有做好守廉关、过廉节的准备呢?

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的邓宗祥在担任沅江市市长、沅江市委书记期间,跟“下塞湖矮围”事件的老板夏顺安“特别友好”。据邓宗祥交代,自2009年以来,每年春节夏顺安都会来家中拜年,所送礼金从2009年的5000元逐步涨到4万元,在2011年和2012年中秋节,夏顺安也都有所“表示”,金额从1万元到2万元不等。大年初一,夏顺安不陪他年迈的老娘,宁愿开几百公里山路陪邓宗祥过年。事实证明,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节日期间不能自觉守廉,抵御不住各种贪腐的诱惑,接受贿赂、卡券、红包,参与赌博等,成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他们的行为不但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党群关系,而且也从此失去了和亲人团圆的机会,“度节”成了“渡劫”。

“廉洁自律无小事”。要做到过节自觉守廉,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必须做好“节前准备”。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牢思想基础、增强自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保持廉洁本色、树立良好形象,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其次,节日期间,必须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敲警示之钟,紧绷廉政之弦,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慎小慎微,“守身如玉”,不因一个节日就坏了“金刚之身”;再次,各级领导干部还要自觉加强家风建设,严格要求自己的亲属,不得纵容、包庇和默许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影响谋取私利。

“廉洁家庭幸福多”,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强力反腐以来逐渐形成的社会共识。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家庭的作用不可低估,亲属的作用不容忽视。从近年查处的大多数案件来看:一个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身后必有一个“廉内助”,一个贪官身后大多有一个推波助澜的“贪内助”。各级领导干部家属要瞄准自家门、盯住自家人,争当“廉内助”、 勤吹“廉洁风”,把住“人情关”、当好“守门员”,为家庭幸福担当,拒腐于家门之外!

把过节当作关口,是正风肃纪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春节期间,可以放松的是身心,不能放松的是纪律和规矩,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从严要求自己和家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当清廉“明白人”,做清心“守廉事”,过安心“幸福节”,把幸福团圆长长久久地留在自己和家人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