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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当“包打听”,严防“灯下黑”

来源: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易尚纪 发布时间:2019-12-30

近日,《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防止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事项和请托受托违规办事的规定》出台,明确规定了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事项和请托、受托违规办事13种禁止性行为,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按程序予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坚定的向全社会释放出了正人先正己、律己贵在严的强烈信号。

12月13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永军同志在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员会会议上传达学习《规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时强调:《规定》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紧箍咒、护身符和挡箭牌,坚决将《规定》落到实处,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对标看齐,主动拒绝打听干预、请托受托行为,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在旧上海的巡捕房,有一种职业叫“包打听”,他们专门以打听事谋生,经常出没于茶馆酒楼等人群聚集之地,上到国家大事,下到柴米油盐,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然而时下,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也出现了这种极个别的“灯下黑”现象,这些“包打听”们肆意打探“内幕消息”,违规插手和干预执纪审查工作。如2018年1月20日,中央纪委网站发布的通告中,湖南省纪委原副书记李政科、省纪委原纪检监察四室主任曹明强就存在这样的问题。这些行为本质上都是政治“潜规则”、官场“厚黑学”,严重破坏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当前,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肩上的担子更重了,责任也更大了。这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提出了更高要求。干预审查调查,违规替人了难,损害的是监督执纪的公正性,玷污的是纪检监察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规定》的出台也为纪检监察干部划出了红线,必将进一步强化纪律的威慑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并重,筑牢思想防线,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增强抗腐“免疫力”, 筑牢“防火墙”,严防“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