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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如何“贯通协作同向发力”

来源:赫山区教育局 作者:曹灿辉 发布时间:2019-12-23

截至11月底,益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市审计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42条,立案2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理处分14人,采取留置措施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被公安机关刑拘2人,被监视居住1人。

益阳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市审计机关建立健全线索会商机制,规范移送工作程序,确保形成监督合力。今年6月,益阳市审计局在对沅江市城建投公司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公司副总经理刘红平在40个工程项目中违规签字审批,致使工程款多支付437.32万元,涉嫌失职渎职。该问题线索移送至市纪委市监委后,立即对其启动调查追责程序。8月底,刘红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审计机关发现了一些被审计单位及其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深入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进行监督。与纪检监察相比,工作内容各有侧重,但是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两者使命职责高度一致。两者加强协作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就能形成更强监督合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那么,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如何“贯通协作同向发力”?

审计机关要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开展审计监督,客观公正提出审计评价。也要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发挥监督效能“牛鼻子”。还要选派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审计人员协助各地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发挥审计专业优势,帮助纪检监察机关全面了解情况,突破疑点线索。

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协调重要事项办理。对于审计整改中发现的整改不力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介入,以问责来推动审计整改。纪检监察机关要重视审计移送问题的查处,及时反馈查处情况。要把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监督贯通起来,织密“监督网”,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重要参考,推动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