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进行时】(07)区县(市)纪委书记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大通湖区纪委 作者:李益 发布时间:2018-10-10

强化责任担当 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大通湖区委委员、区纪委书记 李益

李益+男+区委委员、区纪委书记

抓好学习宣传。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切实抓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新《条例》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必学内容,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信微博、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媒介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条规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知识竞赛、学习研讨、撰写文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着力提高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为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陋习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以及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等方面,结合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逐一自查自纠,开展严厉整治,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强化执纪问责。坚持以纪律为“尺子”,把监督放在第一位,履行好监督这一首要职责、基本职责,让监督“长牙”。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让纪律“带电”。加大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深入剖析违纪典型案例,对广大党员开展警示教育,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