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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131)失守的审批环节——益阳市赫山区岳家桥镇大塘村违建案剖析(3)

来源: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19-11-11

近期,赫山区严肃查处了岳家桥镇大塘村3栋违建房案,13名涉案人员先后被查处。大塘村的这3栋违建房是如何建起来的,背后又有什么隐情呢?《红线内突然冒出三栋违建房》《移花接木骗取186万余元补偿款》《失守的审批环节》三篇剖析材料,将告知真相。

失守的审批环节

——益阳市赫山区岳家桥镇大塘村违建案剖析(3)

3栋违建房骗取政府补偿款186万余元,明显违纪违法的事,是怎么通过审批的呢?请继续看下文。

据案卷材料显示,2014年9月18日,岳家桥镇大塘村出具了一份“关于我村如下农民建房时间的证明”,载明了该村8套房屋的建房时间,其中“何某建房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黄某建房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计某的建房时间为2013年5月18日”。

“这份证明当时是我在镇重点办办公室写的,是夏志强具体安排的,他要我把建房时间提前,目的是便于这两栋房得到补偿,其实那个时间这两栋房根本就没有开始建。我写完就交给当时在场的村会计陈朝辉,他盖好村委会的印章后,交给了重点办。”村支书何华强交代了这份虚假证明的来历。

在这份证明上,分别盖有“益阳市岳家桥镇大塘村村民委员会”“益阳市岳家桥镇人民政府国土管理所”“益阳市岳家桥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和“益阳市岳家桥镇人民政府”的印章,后面三家单位印章内均签有“情况属实”四个字。

问及《关于益娄高速岳家桥镇大塘村八栋房屋的证明材料补充说明》上的签名,“当时我根本就没有看材料的具体内容,因为是夏志强拿来要我签字的,所以就签了字。”镇重点办工作人员刘卫明、李好的解释如出一辙。

“我对岳家桥镇大塘村一栋抢建房屋发了停工通知书,参与了实物量丈量、提供了相关房屋建房证明。”镇国土所所长肖武交代,他在虚假建房时间证明材料上签了“情况属实”的意见,盖了单位印章。

“我没有安排人对这两栋房屋进行调查核实,也没有对丈量房屋性质进行认定,直接与冒充户主何某、黄某的曹某、彭某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 赫山区征地拆迁测绘队队长姚九高交代。

亲自带领镇重点办、国土所、城建办工作人员及村干部拆过这几栋违章建筑屋顶的重点办主任夏志强,似乎转头就忘了他曾经对这几栋房做过的事,在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表的审核栏签下了“同意”二字。

就这样,3栋违建房通过层层把关审核,竟然顺利过关了。

在本案中,村支两委、镇国土所、区征地拆迁测绘队、区乡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等,只要任一一道关卡较真碰硬,认真审核把关,征地拆迁款就不可能被骗取。在征拆工作中,抢搭、抢建、抢栽现象时有发生,政府设置了多重机构与部门履行审核把关手续,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关卡或无人把守,或主动撤离,或内外勾结,使得国家的征地拆迁补偿款轻松流入蓄意造假者的腰包。本案暴露的问题触目惊心,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值得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