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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127)兽药饲料管理中的“微腐败”——沅江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兽药饲料管理站站长陈志刚违纪案剖析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19-10-12

2019年9月16日,中秋佳节刚过,沅江的大街小巷仍留有节日的余温,每个人脸上洋溢着欢乐的笑容。

然而,在沅江市直机关纪工委办公室内,刚刚拿到处分决定书的陈志刚却两眼微红,充满了懊悔:“作为一名有着26年党龄的老党员,我平时没有认真学习有关党纪法规,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模糊,没有把握好自己的行为,教训非常深刻。”

2018年12月,沅江市纪委监委收到了一封举报信,反映沅江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兽药饲料管理站站长陈志刚利用职权索拿卡要、雁过拔毛等问题。

“由于涉及的乡镇和人员数量较多,收到来信后,我们迅速制定详细的初核方案,准备对沅江市现有的兽药店进行随机抽查。”沅江市纪委监委办案干部回忆。随后,在抽丝剥茧的调查中,一个职位不高、收受金额不多,但影响恶劣的基层执法人员微腐败行为浮现在办案干部面前。

2016年6月,陈志刚担任沅江市原畜牧水产局兽药饲料管理站站长,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沅江市辖区内的兽药和饲料监管。担任站长后,求他办事的、想要他关照的人络绎不绝,这些人借着过年过节等各种理由,向陈志刚送礼,希望陈志刚能在检查中“给个面子”。

2017年底,沅江市区一渔药店老板熊某某给陈志刚打电话,希望能约他见面。

“当时年关将至,熊某某约我的时候,我心里隐隐约约知道他找我是什么事情,但是我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并没有拒绝熊某某的邀约。”陈志刚回忆。

当天,熊某某到达约定的茶楼后,从车里拿出了一个黑色塑料袋交到陈志刚手中,说是拜年的一点“小意思”。陈志刚打开黑色塑料袋,发现里面装有1条和气生财香烟和800元现金红包,“我觉得这只是一点‘小钱’,根本没有想过是不是违纪。”陈志刚没有推辞就收下了。

陈志刚认为来找他的人都是有事相求的,无论他帮不帮忙,这些人都不敢得罪他,所以对送来的礼品、现金从不拒绝,对“送上门”的宴请也欣然接受。

“陈站长带队下来检查,碰到饭点的时候,不好意思不请他吃饭,当然更多地是希望通过请他吃饭拉近一下距离,检查结束后,我都会邀请他吃饭,他也不会拒绝。”调查中不少渔药店老板反映。

2017年的一天,陈志刚带队前往草尾镇吴某某的渔药店进行检查,发现某公司药品标识说明涉嫌违反相关法规规定,决定对吴某某罚款12万元。后来经过协商,陈志刚将罚款金额从12万元减低到6万元,吴某某交完罚款后,邀请陈志刚一起吃饭以表示感谢,陈志刚没有拒绝,接受了吃请。

在担任站长的3年时间里,陈志刚不按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先后多次违规接受兽药业务代表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香烟10条、酒4瓶,违规收受红包礼金2800元。

2019年9月,沅江市纪委监委给予陈志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并将该案在全市进行了通报。

陈志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和宴请,还自认为违纪金额不大,报有侥幸心理,最终被自己“贪念”绊倒。基层执法点多、线长、面广,与群众的关系十分密切,影响也十分深远,基层执法人员的“微腐败”,决不能简单地从财物的多少来判断,而是应该从行为的性质来判断,一顿饭一包烟一瓶酒都有可能构成违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不是“一阵风”,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各级纪委监委要高度重视,露头就打,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