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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125)追回的救助资金又被“截”了——南县茅草街镇民政办原主任肖志斌违纪案剖析

来源:益阳市纪委市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19-09-23

“我放松了对纪律规矩的警惕,思想上认识不足,违反了财经纪律,我深刻检讨,虚心接受组织给予我的处分……”2019年6月25日,南县茅草街镇正科级退休干部肖志斌在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现身说法,用自己的案例警醒他人。

一想起退休后还受到处分,肖志斌就懊悔不已。

2018年底,南县县委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这笔被追回的社会救助资金没写明去向,他们是怎么处理的?”巡察组在查阅茅草街镇的扶贫日常工作台账时,一笔资金的去向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这笔资金入了我们镇民政办的财务账。”面对询问,该镇民政办主任余某回应。

巡察组查看财务账后,发现镇民政办主任所说属实。但是,根据相关财经纪律法规,追缴的社会救助资金应当及时足额返还原渠道或上交县财政入国库,该镇民政办对这笔钱的处理明显存在违规。

随后,县委巡察组将问题线索移送到了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立即开展调查。

随着调查深入,事情的来龙去脉逐渐清晰。

2017年下半年,南县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县民政局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发现了一批因异动监管时间差导致的疑似死亡人员,存在虚报冒领低保金和残补金等社会救助资金的问题。发现问题后,全县民政系统进行自查自纠,各乡镇民政办根据上级要求,对相关疑似线索进行清查整改。

时任茅草街镇民政办主任肖志斌,组织民政办工作人员和有关村会计,对辖区内疑似死亡人员还在领取社会救助资金情况进行核实后,最终追回了34名冒领人员所领取的社会救助资金共计17175元。

茅草街镇民政办这一轮排查整改工作,本应随着资金被追回并上缴而尘埃落定。谁知这笔救助金“命途多舛”,它并没有依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交入县财政非税专户,而是被镇民政办自己“截”了。

“前脚追回被冒领资金,后脚玩起小动作,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带着疑问,调查组继续追查。

原来,当时镇民政办的临时救济金严重不足,肖志斌通过安排,将这笔追回的资金直接作了镇民政办的收入。

“只要这笔资金是用于民政办的救助支出,没作其他用途就可以了。”在肖志斌的认知里,并没有觉得这种处理方式有多大的问题。

“这当然有问题,擅自将追回的社会救助资金入镇民政办的账再作其他支出,这是坐支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调查组人员的话敲醒了肖志斌,回过神来的肖志斌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作了深刻反省,镇民政办也主动将17175元违纪资金上交。

2019年5月,南县纪委监委给予肖志斌党内警告处分。

案发后,茅草街镇党委政府从镇财政所、民政办等站所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对全镇13个村近3年来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开展检查,发现了个别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不规范、公示公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并迅速整改落实,以案促改。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当初,肖志斌违反有关财经纪律,根源是履职思想不正确,对纪律规矩的不敬畏。退休后,肖志斌积极认错改错,还敢于用自身案例警醒教育身边党员干部,这是思想上进步的表现,也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本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强化财经知识学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摒弃自以为是的想法和侥幸心理,严格按规章制度和纪律法规履职,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