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权威发布 > 以案示警

【每周一案】(121)他怎样将7.5万元危改资金据为己有 ——赫山区龙光桥街道五龙坝村原党总支委员、村委委员樊志中违纪违法案剖析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19-08-19

“我作为一名党员,没有原则和底线,将扶贫资金据为己有,是私欲作怪导致了我今天的结果,我错了……”2018年9月21日,赫山区龙光桥街道五龙坝村原党总支委员、村委委员樊志中,在签收街道纪工委送来的开除党籍决定书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此案中,樊志中本有机会主动交代问题,但他却选择了对抗组织审查,造成了更严重的后果。

“有人举报我从你叔叔曹德坤申请的危改资金里得了七万五千块钱,不得了!要出大麻纱了,你赶紧回来一趟!” 2018年8月2日上午,正在深圳务工的五龙坝村村民曹友良,被樊志中一个接一个的电话催回了益阳。曹友良是村民曹德坤的侄子,他与樊志中因曹德坤的危房改造产生过交往。

“一定要请你帮忙担着,就说这钱是你拿了......”当天中午,樊志中没等曹友良回村,直接将其约到市区见面,连哄带求地说了一大堆话。

见曹友良有点犹豫,樊志中继续开导他:“钱我会拿给你叔叔,但纪委来找你调查时,你就说这7.5万元钱是你自己用了,侄儿借用一下叔叔婶婶的钱,应该没什么问题的。”

“可我本来没有拿这笔钱,如果承认是我拿了,纪委不就要找我的麻烦?”曹友良还是不肯答应。

“你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干部,只要你咬住说钱是自己拿了,纪委拿你是没有办法的。但你要是不担着这笔钱,那你叔叔得了的钱也会被政府追回去。”樊志中对曹友良连蒙带骗。

不明真相的曹友良为了保住叔叔已经享受的补偿款,硬着头皮答应了樊志中的要求。随后,樊志中分两次拿7万元现金让曹友良转交给曹德坤,剩余的5000元因当时手头实在没钱了先欠着。

8月16日一大早,时刻关注动静的樊志中打听到曹友良于15日接受了龙光桥街道纪工委和派出所的调查,便赶紧约曹友良见面,问他对调查人员讲了些什么。曹友良告诉他“我就讲那7.5万元是我拿了。”

听到这句话,樊志中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令樊志中提心吊胆的这笔7.5万元危改资金怎么会落入他手中呢?事情得从一场龙卷风说起。

2016年8月,五龙坝村同心桥片区很多村民的房子被龙卷风吹倒,其中曹德坤的房屋因受灾严重无法居住。街道干部和村干部实地查看后,决定为曹德坤一家申报危房改造补贴。因当时樊志中分管同心桥片区的城建国土工作,村里指定他负责曹德坤等受灾户的危房改造申报工作。

当年9月,曹德坤拆了旧房,在原宅基地上新建了三间平房,总面积200多平方米。因家里没有劳动力,新房由紧邻其居住的侄子曹友良帮忙修建。2017年1月左右,新房完工,曹德坤一家搬进了新家生活。

转眼到了2017年底,村里其他受灾户的危房改造资金都已发放到位,唯独曹德坤家的一直没有动静,樊志中便到街道国保所了解情况。

这一问才知道,按照当时的相关政策,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统一变更为易地扶贫搬迁,改由街道扶贫工作站负责。因曹德坤的妻子是残疾人,他们一家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且建档时除了曹德坤夫妇,还有其儿子、儿媳和孙子等共5人,所以补偿指标也由原来的2人变成了5人。

回村上后,樊志中将曹德坤家变更补偿项目的情况告知了村支书等3名村干部,并介绍说按照每人2.5万元的补偿标准,届时会有12.5万元补偿金,远超危改补偿数,建议截留7.5万元归村集体使用。但其他村干部都认为截留扶贫资金是违纪违规的,没有附和樊志中的提议。

“我想自己得了这7.5万元,以返还政府的借口骗曹德坤他们。”据樊志中交代,在截留方案被否后,他心里打起了“小算盘”。

2017年农历年底,曹德坤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拨付到账。在樊志中的安排下,曹德坤和曹友良一起,分两次将直补存折上的12.5万元钱取出来交给樊志中。樊志中给了曹德坤5万元,其余的7.5万元自己拿走了。

“原来以为只有几千块钱的危改补助,现在得了5万元,感觉已经很好了,樊志中说政府要收回7.5万,我们就相信他了。”面对调查组,老实巴交的曹德坤还一直感谢樊志中帮了大忙。

“樊志中多次跟我讲,我叔叔曹德坤不符合异地扶贫搬迁条件,政府要收回7.5万元,所以钱到我叔叔账上后,我陪叔叔把钱取出来,其中7.5万元给了樊志中。在纪委查他之前,我们都一直以为这笔钱返还给政府了呢。”在赫山区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的联合调查中,曹友良终于搞清楚了讲假话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明白自己是被樊志中蒙骗的“替罪羊”,便如实交代了樊志中让其“顶包”的全过程,还原了案件真相。

“在接受纪委调查时,联合知情人统一虚假口径,对抗组织审查,这种行为是违纪的,我愿意承认错误。”樊志中在检讨书中写道。

2018年12月,樊志中被赫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期执行),并处罚金二万元,樊志中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作为基层工作人员,樊志中本应严格履职尽责,当好扶贫款申办的“守门员”,但在贪欲来临之际,他完全忽视了党纪国法,迷失了党性原则,铤而走险;在被人举报后意图掩盖事实,一步错,步步错,将自己送上了审判席。本案提醒广大基层干部: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伸手,半星半点都不能侵占,手莫伸,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