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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示警】蹊跷的收据

来源:赫山区纪委监委 作者: 胡鑫 邹彬 发布时间:2022-11-05

“我们深刻吸取上届村干部的教训,班子加强了对纪法知识的学习,严格规范了项目的申报、实施过程,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近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桥镇黄土坑村一名村干部向前来监督检查的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表示。

此前,赫山区在全区开展村(社区)交叉巡察,巡察组在黄土坑村查阅资料过程中,一张43140元的捐款收据,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随后,巡察组向收据中的捐款人刘某询问了解。

“什么时候向村委捐的款?”

“在村里帮忙做点小项目,想为村里做些‘贡献’。”

“捐款当年做了哪些项目?”

“比如村里一些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水塘护坡、平整、修缮……”

通过交谈,该村腰塘的水利设施项目进入了巡察组的视线。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巡察组到该水利设施维修项目现场察看,发现该项目只在腰塘最深处清淤扩容,塘基简单做了加固,但未给塘基护坡和塘基面硬化。

“腰塘这个项目只做了清淤扩容,塘基加固难道要花50000元?”工作人员觉得此事有端倪,随即仔细查阅项目相关资料,一份工程项目预算、公示和实施计划书中工程造价概算明细再次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2500立方的清淤扩容项目,工程造价概算资料显示用于清淤扩容的挖机连续十天共240个小时一直在运行,180元/小时的施工费,仅挖机清淤作业就花了43200元。

不合逻辑的工程造价概算让巡察组觉得事情不简单。随后,巡察组兵分两路,一路找村干部了解情况,另一路实地走访该项目附近群众。

“当时村委向上级申请了乡村振兴资金用于腰塘的水利设施维修,村委开会商议交由村干部负责实施,把项目资金省点钱出来用于村里的其他开支,挖机、人工都是村委安排,上级拨付50000元,而实际只花费13000元。当时,村里还有一处水塘维修也是这样操作的。”看到这些不合情理的施工合同和结算收据,一名村干部说了实情。与此同时,项目附近的群众也表示该项目存在偷工减料的问题。

巡察组商定,将该条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通过多方取证,所有的问题都指向了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徐某良、村委会主任张某辉和村会计徐某国。随即,调查组对上述三人以及关联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你们知道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必须要专款专用吗?”“该项目申报以及结算收据都有你的签字,你是否审核过?”

面对证据,徐某良、张某辉、徐某国3人最终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原来,该村经上级审批获得两笔各50000元乡村振兴资金,用于水利设施建设,村委开会研究分别用于腰塘和上岭塘水利设施维修,但打着算盘想从项目中挤些钱作为村里的收入,便虚构资料将资金套回后,将两笔各50000元工程款分别打入该村刘某、裴某个人账户上,两个项目实际开支分别为7000元、13000元,村委又安排刘某和裴某以个人捐款的名义将43140元和37000元转账至村账代理中心,用于其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委日常开支。

最终,徐某良、张某辉、徐某国因挤占挪用乡村振兴资金的问题,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