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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202)300元饮料费中暴露的“猫腻”——沅江市四季红镇移民敬老院原院长邓某违纪案剖析

来源: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21-06-07

经历了一周闷热的天气,沅江市迎来了6月的第一场大雨,在四季红镇移民敬老院内,老人们有的坐在走廊里聊天,有的正在清扫被大雨打落的树叶,小小的院子宁静又祥和。

“你们来啦,我们现在每餐都有三个菜,荤素搭配的也合理,生活水平可比过去好多了。”6月3日,移民敬老院新老会计要对敬老院账目进行移交,镇纪委工作人员一早就前往开展监督,敬老院的夏嗲看到纪委干部便热情的唠起了家常。

半年前,镇纪委工作人员查看移民敬老院账目时,场景可不是现在这么轻松。

2020年11月,镇纪委对基本民生保障开展监督检查,在查看镇区移民敬老院账目时,发现了一笔蹊跷的饮料费:一单568元的餐饮费含了300元饮料费。

22人如何能在一餐饭喝掉300元的饮料?这明显不合常理的支出,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质疑。

“2018年时,我们敬老院一共居住了22名五保户,市民政局会拨付资金,用于敬老院五保户生活费、日常开支、工作人员工资和基础设施建设,当时的院长是邓某,这笔餐饮费是邓某要求用敬老院的资金报销的。”面对办案人员的疑惑,敬老院工作人员说出了当时的情况。

经过调查,办案人员发现568元的餐饮费实际上是邓某和朋友外出吃饭消费的,300元的饮料费喝的也并不是饮料,而是白酒。

“当时我想着自己虽然只是乡镇敬老院的院长,手上虽没什么权力,但是用敬老院的资金报销500块钱的餐费还是可以做主的,自己能省一笔钱,在朋友面前也显得有面子,所以,当时我就把这笔钱签到敬老院的账上,并叮嘱将白酒用饮料费的名义遮掩,我以为这样就可以万无一失,没想到还是露出了马脚。”面对摆在眼前的证据,时任移民敬老院院长的邓某没有过多解释,直接道出了300元饮料费的真相。

事情却并没有就此结束,办案人员通过这300元的饮料费,发现邓某其他侵占群众利益的事实。

2018年,沅江市民政局明确规定乡镇敬老院院长的工资标准为2000元每月,但移民敬老院的账目却显示邓某从2018年7月起,每月发放工资2800元,多发放了800元,虽然市民政局在2019年5月后将工资调整为2600元,但还是每月多领取200元工资。

“2018年初,我每个月确实是领取2000元工资,当时我觉得工资实在是太低了,村里人打点零工一天也能领到100来块钱,所以在没有了解民政局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我就自己将工资提高到2800元每月。”邓某向办案人员交代。

从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一年的时间里,邓某就违规发放工资8400元,侵占了敬老院五保户的集体利益。2020年11月,经沅江市四季红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邓某党内警告处分,并将邓某上缴的资金以零用钱的形式发放给敬老院的五保户。

如何让真正需要的人享受到好政策,让社会兜底保障资金更规范地使用,这引起了沅江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对全市敬老院开展监督检查。各乡镇纪委工作人员深入一线,通过核对账目、查阅资料、走访调查等方式对敬老院资金、人员情况进行检查,先后对5个乡镇、8个敬老院的9个问题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党内警告处分9人,退还群众资金8.5万元。

邓某作为乡镇敬老院院长,本应成为这些孤寡老人的“亲人”,为他们带去温暖,但他却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将敬老院资金用于个人工资的发放和消费,造成不良影响。该案涉及的资金虽然不是很大,但事关孤寡老人的切身利益,作为服务困难群众的一线工作人员,权力虽小但责任重大,要以案为鉴,牢牢担负起肩上的责任,以爱心诠释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