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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184)“失而复得”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桃江县石牛江镇增塘村村干部莫再华违纪案剖析

来源: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21-01-11

2021年1月7日,新年第一场雪的降临,气温跌至零度以下。天虽寒,人心暖,桃江县石牛江镇增塘村村民老张一家围坐温暖的炭火旁吃午饭,面对回访的镇纪委干部,他端出芝麻热茶表达感激:“房子住进来3年多了,没想到纪委的同志做主,还退给我3500多元材料费。”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是民心工程,何来“退钱”一说?背后有何隐情呢?

时间回到2017年3月,老张被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但因拿不出垫付的工程款,项目一拖再拖。

“我是你的帮扶责任人,建房的事只要你出9900元自筹资金,其余的我帮你垫付,先把房子建起来。”见到老张愁眉苦脸,村干部莫再华主动提出帮他建房。

2017年11月,房屋顺利竣工验收,老张搬进新家。

“老莫是村干部,我相信他,收到的14.75万元项目资金都给他拿去还工程款了。” 老张对莫再华感激不已。

然而,2019年7月,桃江县纪委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监督检查。在对老张建房情况进行督查时,发现莫再华对资金使用闪烁其词,对后续基础设施建设开支更说不清楚。

莫再华的异常反应引起了督查人员的怀疑,并将其线索交办到石牛江镇纪委。在调查时,眼尖的镇纪委办案人员发现了一个“巧合”:老张家里的水电材料,在莫再华自己 经营的商店里能找到“同款”。

这是纯粹的市场买卖?还是莫再华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办案人员找到莫再华调查谈话,并将“同款”的电灯、水电开关等摆了出来。

“我承包了老张的水电安装工程,材料都是自己店里拿的,纯赚了几千元。”眼见东窗事发,莫再华主动交代材料的来源。

“你是否承包其他工程?有没有侵吞项目资金?”办案人员循线深挖。

“没有,我只在水电安装中赚了钱,而且也出了力。”莫再华的回答很坚定。

“莫再华曾担任村会计,经常与数字打交道。主体工程与后续基础设施工程共拨付资金14.75万元,项目资金具体用在哪些工程?是否符合市场价?这个‘数学题’算准了,有没有侵吞资金一目了然。”案件会商时,办案人员因人施策,找出案件攻破关键点。

从一车红砖、一包水泥的价格,到工匠工资、伙食费标准,连日来,办案人员走访当地包工头、工匠,询问2017年房屋建筑材料、人工工资的市场价,将工程化整为零,依据报价,逐一核算每个工程的造价,制作了一份详细的决算表。发现主体工程共拨付资金11.6万元,均用于房屋建设。而后续基础设施工程拨付资金31520元,除去原住房拆除、卵石运费、地坪硬化等开支,还有11021元“凭空消失!”了,通过调阅增塘村村帐,也没能找到资金踪影。

带着疑问,办案人员再次找到莫再华。“这是后续基础设施工程的决算表,你核对一下,总支出是20499元,请问剩下的11021元在哪?”办案人员一项一项计算给莫再华听。

这笔较真的“硬账”,击垮了莫再华的侥幸心理,他向办案人员坦白:“我既要垫付资金,又要到处找施工方,出钱出力,想着自己应该赚点辛苦费……”

“责令退赔老张建房材料款折价3540元,收缴违纪所得7481元。” 2020年6月,莫再华被石牛江镇纪委撤销党内职务。增塘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袁某某因对项目资金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我犯了错,在本地也没有脸面,我自觉接受党组织处理,以后一定踏踏实实做人。”经过办案人员教育后,莫再华深刻剖析了自己的违纪事实。

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是困难群众挪穷窝、搬新居的专项资金,出于对“村干部”的信任,老张将工程款悉数交给帮扶责任人莫再华。然而,莫再华却利用群众的信任赚“辛苦费”,把帮扶责任人的职责抛诸脑后,影响了村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各职能部门要强化资金监管,对资金拨付、使用、公示持续跟进监督,让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