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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173)惠农补贴数据缝里捞金——桃江县修山镇财政所副所长龚春初违纪案剖析(二)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20-10-19

基层财政所工作人员每天与惠农资金“打交道”,保证这些资金准确无误地发放到农户手中是他们的职责,但如果心存贪欲,利用掌握核心数据的便利,将一些打卡发放失败的补贴占为已有,也会成为积少成多的“蚁贪”。桃江县纪委监委2019年年底查处的修山镇财政所信息员龚春初案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件,系列稿件《高压态势下的主动交代》《突破底线代价惨痛》对此案进行深入剖析,以作警示。

突破底线代价惨痛

“原本以为搞点钱可给家里减轻负担,没想到负担没减轻,我的事情也在当地传开了,让家里人跟着我一起抬不起头……”,龚春初在悔恨的泪水中,开始回忆当初自己拿家人的身份证开通“一卡通”的场景。

“妈,我最近工作任务多,要加班,没有时间来照顾爸,你把你的身份证给我,我给你们弄点钱补贴家用”。龚春初这样跟母亲商量。

“儿子啊,这样做不会有事吧”。母亲有些担心。

“放心吧,没事的”,龚春初安慰道。

就这样,龚春初要来了母亲的身份证。恰好同时岳母委托龚春初领取养老金。于是,龚春初便拿着两人的身份证到修山镇信用社各办理了一张“一卡通”存折,然后利用自己在系统中新增补贴对象的权限,将两人分别新增为修山镇不同行政村的“一卡通”补贴对象。

此后,龚春初在录入发放数据时,私自将两人录入到发放明细表中,在公示时将两人名字删除,公示无异议后再将两人的名字重新加入。

“这个发放明细表的具体数据信息你核对清楚没有?”“具体数据的明细与金额的多少都请你负责了,我只对政策层面的审核把关。”在找领导签字时,面对领导的提问,龚春初以“没问题了”回复。就这样经过层层把关的数据信息上报至县财政局信息中心,县财政局信息中心锁定数据后交金融机构发放至群众的“一卡通”账户。2011年1月6日,龚春初套取的第一笔钱634.5元就这样到手了。

“每次发放的户数比较多,且经过了公示,又经过了领导审批签字”,龚春初认为这个操作十分稳妥。连续几次得手之后,龚春初又主动要来了嫂子的身份证,将她也新增为“一卡通”补贴对象。

有了这三个账户,龚春初对一些数据的处理如鱼得水,他不再满足于“被动接受”,开始尝试着“主动出击”。

2015年10月,全县试行三项补贴改革(将水稻良种补贴、直接补贴、综合补贴合并为耕地地力补贴),全镇共核减了600多亩的耕地面积,他便私自截留了17亩面积分配在三个账户上,让这三个账户一直享受相关补贴。

……

“纸是包不住火的”。据统计,2011年至2018年龚春初共非法套取惠农补贴资金66379元。2019年12月,他被桃江县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办事员)。

防线一旦失守,歪念一经产生,便是违纪违规根源的开始。龚春初担任修山镇财政所信息员十余年,主要职责是负责各种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基础数据管理和监督,从开始的兢兢业业,到后来的挖空心思套取资金,再到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一些不起眼的职位,也存在很大的廉政风险。一些不起眼的人员,一旦动起“歪心思”,也能掀起“三层浪”。对此,各部门单位要以案为鉴,加强风险防控,督促工作人员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不可损公肥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