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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170)开发区“一把手”原来是“家族式”企业的老板——安化经开区原党工委书记陆继儒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二)

来源: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20-09-21

开发区是一个地方招商引资、承载产业、龙头带动、创新示范的重要平台,其优惠政策集中、资源集中、工程建设集中等特点,使得开发区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较大,面临的诱惑较多,潜在的廉政风险较高,近年来查处的安化经开区原党工委书记陆继儒案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系列稿件《“保姆式”服务背后的真相》《“家族式”企业中的幕后老板》将对其腐败问题进行剖析,以作警示。

“家族式”企业中的幕后老板

“哪怕自己肚子再饿也不要掰别人庄稼地的玉米,也不要摘别人菜园里的黄瓜......”很多人看过益阳市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底线2》后,对陆继儒所说的这句话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此刻,他追悔莫及。

之前,陆继儒有个特点,喜欢别人喊他“老板”,一听到“陆老板”这个称呼心里就特别满足。

当上经开区主要领导后,为了使自己“灰色收入”合法化,同时也为了拉自己的亲戚一把,他安排家人、亲属等先后成立11家企业,如诗华牧业有限公司、诗华农庄等等,通过投资、低价入股、收受干股等方式当起了真“老板”。

有了“陆老板”的幕后操作,家族生意自然是做得风生水起。2015年11月至2018年2月,陆继儒指示安化县经开区从诗华农庄采购茶叶、茶油等土特产80余万元,安排经开区和平台公司在诗华农庄消费170多万元;还强令园区相关企业、工程承包商在家族企业“买空单”13万余元。此外,陆继儒要求园区企业为其免费加工黑茶,免费铺货,高价向企业推销茶叶,空手套取巨额利益。

2017年6月,经开区管理服务的园区某企业发布挂牌后的第一次增资扩股发行方案,明确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定向增发,发行价格确定为10元/股。为了感谢陆继儒在公司享受优惠政策、扩股增资等方面的关照,且希望以后得到更多的关照,公司向陆继儒提出可以2元/股的价格向其转让原始股,陆继儒便安排妹妹转款10万元购买股票。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利,授意请托人以交易形式将财物给予近亲属的,以受贿论。按该公司同期增资扩股10元/股与实际支付2元/股的差额计算,陆继儒从中受贿40万元。

“把自己置于幕后,什么都由家人或亲戚出面。”陆继儒自以为这样做就可以瞒天过海。殊不知,组织的力量是强大的,腐败分子隐藏得再深、伪装得再好,终究难逃纪律的惩处和法律的制裁。

2019年4月,陆继儒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因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移送司法机关。2019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没收非法所得。

开发区与其他区域相比,工程项目多、土地开发多、优惠政策多、申报资金多,在这种情况下“发展高地”容易成为“腐败高地”。陆继儒案囊括了园区管理、土地征用、工程基建、投资融资等多个环节,对全市开发区都有警示教育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以案为鉴,强化对开发区一把手权力的约束与制衡,对土地出让、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高风险岗位,要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切不可因强调经济建设工作而忽略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