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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150)以民间借贷掩盖的权钱交易——桃江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工会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孔曙光违纪违法案剖析(一)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20-04-20

导语:2018年以来,桃江县政法系统先后有16名公职人员因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12人受到党纪处分,20人受到组织处理。其中桃江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工会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孔曙光就是典型代表。为此,益阳市纪委监委、桃江县纪委监委组织撰写了《掩耳盗铃的“权力寻租”》《套路连连的“弹性执法”》两篇剖析材料,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孔曙光违纪违法案剖析(一)

掩耳盗铃的“权力寻租”

“别人看中的是我的权力,一旦收下好处,案件处理根本谈不上公平公正,我现在深深后悔,愧对组织多年培养……”这是孔曙光忏悔书中的一句话。

2020年1月,孔曙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桃江县纪委监委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并被撤销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收缴违纪违法所得,调离政法系统。

孔曙光在担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期间,鞍前马后“服务”的人不少,贺某是典型之一。

“贺某人很实诚,话也不多,经常给我们家送土鸡、腊鱼、腊肉、乡下小菜,我父母喝的泉水也是他去山里打的。”据孔曙光回忆,两人自2016年2月认识后,交往逐步密切起来。

在孔曙光眼中,贺某是自己的“小弟”,作为“大哥”,“帮点忙”是能力强的体现。

2013年9月,商人徐某向贺某借款69万元,承诺按月息2分支付利息,并在2014年10月15日前归还。还款期到后,徐某没有按期偿还本息。2014年11月,贺某要求徐某还款,当时徐某提出在自己与人合伙的项目当中按31%的股份扣除,但因合伙股东之间未清算股份,徐某还是未能归还借款。2017年10月,贺某起诉徐某至桃江县人民法院,并请求孔曙光向案件承办人打招呼,加大执行力度。

“贺某是我老弟,执行中多关照一下他。”作为案件执行的分管领导,孔曙光直言不讳地吩咐案件承办人。

2018年4月,县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徐某在县拆迁办的房屋征收款。2019年8月,得知房屋征收款到位后,孔曙光再次来到案件承办人办公室强调,“徐某共欠5位债权人的钱,要继续关照贺某,在征收款分配中适当多分钱给他。”

2019年9月,贺某与徐某达成和解,贺某分得30万元房屋征收款,相比其他四位债权人分款较多。

孔曙光利用职权影响力,不仅帮贺某的多起诉讼案件打招呼,还将身边的老板介绍给贺某,协助其承揽工程,甚至连贺某打人也帮忙了难。

为感谢“大哥”关照,2018年5月(案件执行期间)贺某向孔曙光借款30万元,约定月息3分,孔曙光共违规获取利息11.4万元。

这是单纯借贷关系?还是掩耳盗铃的权力寻租?

“找孔曙光借钱是想巴结他,我在法院的诉讼案件他能帮忙打招呼。”案发后贺某坦言。

2018年下半年,贺某见孔曙光家中的小车由妻子驾驶,孔曙光每天步行上班,便提出:“哥,你走路辛苦,我有台保时捷卡宴二手车,要是不嫌弃先开着。”

“那开不得,影响不好!”孔曙光推辞道。

“我还有台‘起亚K3’轿车,只是车一般。”贺某表示。

“下雨天走路确实不方便,我开‘起亚’就行。”孔曙光说。

第二天,贺某把车开到车库,将钥匙交给孔曙光。从2018年到案发,这辆车一直由孔曙光使用,贺某负责日常保养、维修年检、保险购买。

执掌法律天平的人一旦把法律赋予的权力当成谋利工具,以贪念作为“砝码”,公平正义将会丧失殆尽。通过深挖细查,孔曙光更多损害法治环境的行为浮出水面。请看下集《套路连连的“弹性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