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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144)村里的项目外人搞不得 ----沅江市四季红镇先锋村原村支书戴美光违纪违法案剖析(一)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20-03-09

3月5日,惊蛰节气,天气转暖,万物返青,正是复工复产的好时节,四季红镇先锋村新村部建设工地上,施工人员正在进行外墙粉刷。

“戴美光被查后,村里一下子‘活’起来了,外面的老板也敢来做项目了。”面对走访的沅江市纪委工作人员,村民李某深有感触地说。

戴美光,1995年起担任先锋村村干部,2017年5月卸任的村支书。2019年3月,因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沅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9年4月,被沅江市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017年底,老板李光(化名)通过招投标,获得了四季红镇五个村(含先锋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我之前跟你说了,村里的项目外人不可以搞。就算这个李光中了标,那也必须由我来承包项目施工,不然不仅项目搞不了,村里的工作你们也别想搞好。”戴美光闻讯后冲到先锋村村部,对着新任村支书大发雷霆。

随后,戴美光多次找乡镇领导、村干部提出要做这个工程,令人不堪其扰。

中标的老板李光得知这个情况后,为确保项目能顺利施工,被迫同意由戴美光来承揽施工工程。

施工第一天,戴美光安排了一台挖机过来清淤,同时派人运来了一车黄沙、一车鹅卵石和两吨水泥。

村干部们看到项目顺利开工,暗暗松了口气。

第二天,戴美光看到村支书来察看工程情况,便大摇大摆的走过去说:“这个项目价格太低,我赚钱不到,你帮我去跟李光反映,我要几万块钱,我搞不下去了,你叫他让别人去搞。”

李光得知戴美光的无理要求后直接拒绝了,戴美光不停地打电话威胁、骚扰李光和村支书。抱着息事宁人的心态,李光同意给戴美光一两万块钱,再安排别人来承包这个项目。但戴美光坚持要四万,并扬言“一分钱也不能少,不给钱,你在四季红的工程都别想继续做下去了”。

“戴美光没做什么事就要白拿四万元,这明显是在敲诈勒索,我坚决不同意。”李光气愤地拒绝了戴美光的无理要求,工程就这样停了十几天。

“怎么不开工了,公路上到处是泥巴,大家出行很不方便。”项目的停工引起了村民们的不满。

李光思来想去,找到同是先锋村的另一名夏姓包头帮忙接手这个项目。没过几天,夏姓包头就找到李光诉苦:“戴美光知道我承包了这个项目,就找我要四万块钱,不停地威胁、恐吓我,还去施工现场挑刺找茬,我搞不下去了。”

“我在四季红镇其他几个村的项目都完成快一半了,先锋村的还没有开始。合同都限定了完成时限,不能因为这个事情影响整体验收,不管怎么样,你一定要帮忙把这个工程继续做下去。”李光忧心忡忡的拜托夏姓包头。

“做生意最怕扯麻纱,到时候打起架来自己损失更大,这里亏点就算了。”夏姓包头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提了四万元现金交给戴美光。

“你现在可以放心做这个项目了,我保证不会再讲多话。不过项目我自己做了一天,挖机工钱和那些材料有两千多元,你现在也一并给我吧。”戴美光收下这两笔钱后,工程才得以继续进行。

“四季红镇五个村的项目,只有先锋村遇到了阻工,同时施工成本也是最高的。”面对这种明目张胆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李光是有苦难言。

群众的呼声就是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戴美光的相关问题线索引起了沅江市纪委监委和沅江市公安局的注意,通过深入调查,戴美光更多违纪违法的事实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