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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140)赫山公路治超系列案(三)——靠路“吃路”的修路人

来源:益阳市纪委市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20-01-13

导语

近3年来,赫山区公路系统22名公职人员因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其中7人被作出有罪判决。另有30人受到组织处理,暴露的问题触目惊心,令人警醒。益阳市纪委监委、赫山区纪委监委通过对该区公路治超中查处的系列案进行深入分析,撰写了《神通广大的“反治超联盟”》《公路治超中猫和老鼠的“狂欢”》《靠路“吃路”的修路人》三篇剖析材料,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赫山公路治超系列案(三)

靠路“吃路”的修路人

超限超载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2010年5月起任赫山区公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治超工作十多年的钟志高比较有发言权。他说,本来一条公路的使用寿命最短是10年,但赫山区的几段主要公路,往往投入使用不到两年就要重修。有人误以为是公路的质量不行,其实超载运输才是真正的公路“杀手”。

超载货车多,公路损毁快,自然就要修,要养护,而修路和养护公路正是公路部门的职责。从修路的项目中套钱分钱,这潭水有多深?从钟志高等人的花式套钱手段中,可以窥见端倪。为了从项目资金这块大蛋糕中挖出一块揣进个人腰包,他们虚增人工工资、提高施工单价、增加挖机台班、虚增工程量、擅自改变沥青混凝土配合比等等,虚报冒领的名目繁多,套钱的手段简单粗暴,其胃口之大,令办案人员惊叹。

2014年,资北干线公路B标项目确定由赫山区公路局施工,总投资5400多万元。副局长兼项目负责人钟志高伙同总工杨某、临聘会计刘某、出纳吴某等人多次采取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 230多万元,其中超过200万元被私分。

“除了钟志高外,赫山区公路局先后还有6位分管过项目的班子成员,也从他们负责管理的修路、养路项目中套取过资金,用‘没有不敢分的,没有不敢用的,没有不敢套的’形容他们一点也不为过。”据赫山区纪委区监委办案人员介绍。

套取的这些资金,除了直接私分掉的大部分,剩下的被他们以各种名义用掉了。如从资北干线B标项目套取资金后,钟志高先后十多次召集项目部4个人打牌,每次打牌之前,先给每人发2000元—5000元不等的现金作为筹码,仅此一项,每个人就至少发了3万元。

钟志高等人如此肆意妄为,和时任区公路局局长吴向阳也有关。吴向阳利用手中的职权和职务影响力,将公路工程项目“关照”给下属负责,自己从中大肆捞取好处。钟志高套取了资金后,总会找理由给吴向阳送上一份。

最终,赫山区公路系统先后有52名相关公职人员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和组织处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2人,其中钟志高等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开除党籍8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5人,开除公职4人,行政记过2人,撤职1人,解聘2人(其中多人受到两种以上处理)。组织处理30人,其中诫勉谈话24人,提醒谈话6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15.4万元。

为了扭转千疮百孔的治超现状,赫山区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以瓦解“反治超联盟”和打击“内鬼”为起点,打了一场正风肃纪、固本清源的硬仗。先后出台了《治超工作“约法八章”行为规范》,将违规参与营运的执法人员清理出执法队伍,彻底解决了治超人员个人收入与罚没款挂钩的问题,执法全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堵塞了执法由个人说了算的随意性和违规违纪执法的隐蔽性。

赫山公路治超系列案暴露出一些部门单位制度缺失、内外监督失守、法纪防线坍塌等严重问题。近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是当前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树立规范执法意识,提高文明执法理念,真正把规章制度落实到位,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坚决斩断不法利益“黑链条”,彻底肃清公路乱象,以有力举措优化全市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