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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139)赫山公路治超系列案剖析(二)——公路治超中猫和老鼠的“狂欢”

来源:益阳市纪委市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20-01-06

导语

近3年来,赫山区公路系统22名公职人员因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其中7人被作出有罪判决。另有30人受到组织处理,暴露的问题触目惊心,令人警醒。益阳市纪委监委、赫山区纪委监委通过对该区公路治超中查处的系列案进行深入分析,撰写了《神通广大的“反治超联盟”》《公路治超中猫和老鼠的“狂欢”》《靠路“吃路”的修路人》三篇剖析材料,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赫山公路治超系列案二

公路治超中猫和老鼠的“狂欢”

在赫山区公路局原职工阳某某精心编织的关系网中,有两个重要人物,一个是赫山区公路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钟志高;另一个是赫山区公路局执法大队原代理大队长何某。这两人不仅与超载者勾勾搭搭,自己还直接经营运输业务,通过超载谋利。

钟志高自2010年5月调入赫山区公路局任党组成员、副局长以来,基本上都在分管路政工作,找他疏通关系的人很多。阳某某为了求得钟志高对自己超载运输的关照,同时为了请他多安排路政人员去抓其他竞争对手的车,阳某某除了多次请客外,还分两次送给他现金2万元。

2012年,钟志高和堂弟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核载40吨的大货车,但实际载货时,一般会装60吨,超载约20吨。在钟志高权力的护佑下,这台车在路上基本没有被路政抓过,仅有一次被交警抓获后,钟志高亲自去求情,用一条烟换回了被扣押的驾照。

这辆车跑运输仅一年,纯利润就有70万元,钟志高分得了一半。后来,钟志高意识到自己作为分管治超的领导,亲自参与违规运营影响不太好,在2013年把股份转让了。

何某自2013年起先后担任区公路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代理大队长,同时兼任衡龙桥治超站站长。除了分两次收受阳某某所送的1.8万元现金外,还入股阳某某及宏旺公司经营或参股的沙场、运输、停车场等项目,获利颇丰。

“只要摆平了他,在赫山区的路面超载基本上不会被查处,只要衡龙桥治超站一搞行动,他就会打电话通知我。就算我的车子偶尔被抓,他也会帮着说情。”据阳某某交代与何某合作的原因。

除此之外,何某还与人合伙购买了两台大货车跑运输,疯狂超载谋取暴利。

当时赫山区公路局规定,治超工作经费以罚没款收入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返还,因此,罚没款的多少和路政执法人员的个人利益直接挂钩。结果,少数治超人员为保障罚没款有“源头活水”,便“放水养鱼”。

2013年上半年,衡龙桥治超站陆续抓获一批江西牌照的超载运输车辆,每台车超载额度基本在30-40吨。因为每次都有人来说情,处理起来很麻烦。站长何某便召集副站长及几名中队长商定:干脆要这个车队买“月票”,但不出具票据。最终,治超站根据该车队之前每月被罚约五到六万元的标准,决定要车队按2万元/月购买“月票”。该车队最后交了8个月的“月票”费,共计16万元。这笔钱一直在账外运行,全部被治超站用作了发放福利和费用开支。

“如此一来,治超人员和‘反治超联盟’结成了利益共同体,超载运输者用钱买来了执法人员的关照和放行,治超执法者利用超载运输给自己带来了隐形利益和灰色收入。”据赫山区纪委区监委办案人员介绍。

超载超限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加速路面损坏、桥梁受损,安全隐患不断累积,公路维修、养护项目大幅增加。养路、修路中的猫腻又有哪些?请看《赫山公路治超系列案》第三集:《靠路“吃路”的修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