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检察力量守护好洞庭碧波

来源:市委政法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24

南洞庭芦苇丛生、群鸟飞翔,资江碧水如练穿城过,大通湖湖光潋滟、鱼虾戏水……走进我市洞庭湖区域,目光所及,绿意盎然,景色怡人。这是益阳检察机关合力保护洞庭生态最生动的注脚。

公开听证+释法析理、发出检察建议、能动履职……近年来,益阳检察机关以生动鲜活的司法实践活动,督促相关部门切实承担起保护洞庭湖生态环境的责任,推动形成社会各界关注、全民积极参与,共同保护洞庭湖的良好格局。

公开听证释法,抓实长江“十年禁渔”

“检察官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这几个月我参加了几次洞庭湖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活动,真的感受很深。我想告诉大家,现在禁渔是为了子孙后代,千万不要非法捕鱼。”8月18日,在大通湖区北洲子镇辖区东洞庭湖铁板桥附近水域,身穿红马甲的村民王某向周边的群众宣传。

今年5月,王某等3人因使用禁止的渔具进行捕捞,被区禁捕联合巡查组查获。为更好地做好河流生态保护工作,加强《长江保护法》和长江十年禁渔法治宣传,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就该案是否作不起诉决定以及如何修复受损的水域生态环境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进行公开听证和评议。在听证会上,检察官对《长江保护法》出台目的、非法捕鱼的危害性、本区禁渔区、禁渔期和相关禁用行为、水生资源及环境修复要求等开展以案释法。

今年以来,益阳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43件172人,从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7件,立案134件,已督促19名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缴纳生态修复费5.346万元。

检察建议精准,堵住农药管理漏洞

“你看我的笔记本,上面记录的都是来过我店里买过农药的,一笔一笔记得清清楚楚。”8月上旬,南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对辖区内农药经营点开展农药管理漏洞“回头看”时,一位农药经销商详细地介绍着自家门店整改情况。

2021年年底,南县人民检察院向负有农药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处理限用农药未实施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和溯源管理,农药进销存台账不完整,未设置农药废弃物回收桶、回收台账等问题。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迅速采取行动,对县域内存在的农药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向案涉农药经营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组织全县农药批发商及案涉经营户开展农药经营从业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经实地回访,案涉经营者已完善进销存台账,设置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启动了农药废弃物使用者离田捡拾、农资门店归集、县乡定点收集、专业公司分类处理的回收处置体系,大大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和土壤质量,有效控制了相关安全隐患。

坚持能动履职,落实综合治理责任

5月9日,资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资阳区水上派出所、资阳区农业农村渔政对资江河道开展巡查工作,重点检查了资江河水质、非法捕捞、水面垃圾散布等情况。此次巡河只是全市检察机关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机制的一个缩影。

益阳检察机关持续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河长办等协作配合,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均与对应河长办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共建党政领导牵头负责、检察机关全面参与、责任部门协调联动的河湖生态保护模式,将洞庭湖保护作为重中之重。同时,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试点,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代表建议转交等事宜,形成保护公益的深度共识与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