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书写绿色答卷

来源:市委政法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18

3月1日,作为湖南省首个协同立法项目,《益阳市资江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大江东流,奔腾不息,在这张绿色答卷上,益阳市两级法院兑现了守护好青山碧水的庄严承诺。

以匠心精神开启专门化治污新模式,守护绿色家底

益阳市大通湖被誉为“洞庭湖之心”,是湖南最大的内陆养殖湖泊,然而近几年大通湖却因围湖圈地、水质污染而黯然失色。

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担责。“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全面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深入践行‘两山’理念,认真办理好每一起环资案件,守护好青山绿水和蓝天净土。”益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卫兵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提出。

益阳法院坚定不移贯彻绿色发展观,积极融入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庭为主导,以益阳中院环资审判庭为骨干,以对应河长制和其他地理区域的多个环境资源审判法庭为基础的三级法院跨区划管辖“1+3+X”专门化审判格局,严格落实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打造公益诉讼办案“样本”,开启了专门化治污新模式。2021年,益阳全市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737件,其中,涉非法捕捞、非法狩猎案件309件,涉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0件。大通湖区管理法院积极开展大湖治理行动,实现退养面积9171亩。

以法治之力绘就乡村振兴生态蓝图,释放生态红利

2021年,王某、曹某等非法采矿案,安化县人民检察院诉刘某有、曾某强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安化县人民检察院诉李某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一大批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审结,充分彰显了益阳法院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的坚定决心。

紧紧围绕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益阳法院切实扛起“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政治责任,坚决向污染损害“母亲河”“母亲湖”的违法行为亮红牌、出重拳,坚决向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出重拳,积极推广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理模式,全面构建“法护绿水青山”的多元治理格局,为乡村振兴、绿色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生态兴则文明兴。在法治护航下,山、水、林、田、湖、草、茶等要素活了起来。云台山、六步溪自然保护区内,特色民宿与青山绿水相得益彰;茶乡花海、云上茶旅生态园、百花寨艺术高地等一批茶旅融合重点项目多点开花……“绿水青山”转化为了“金山银山”,当地老百姓端起了“生态碗”,自觉成为好山好水的“推荐官”。呵护绿水青山,助力乡村振兴,益阳法院正日夜兼程。

以为民情怀构建环境保护强大合力,共筑生态绿梦

两个月前,陈某被安化法院环资审判庭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事发时,他以为“要被关进去了,这辈子就这么完了”,但法院最终的罚判不仅消除了他的顾虑,更让他了解了与环保有关的法律,“如今我一看到村里有人伐木,就会立刻告诉他们,一定不要超采,不管是有心还是无心,要依法伐木,保护环境资源。”该案审理中,益阳法院首次尝试生态补偿原则,通过教育、宣传,引导被告人与林业局签订生态补偿协议,缴纳生态补偿保证金。

利用专门化审判的集聚优势,整合司法手段,发挥协同效应是益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一直在推进的核心项目。早在2016年,安化法院联合检察、林业、司法、森林公安等单位,出台了《安化县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生态补偿工作机制(试行)》。2021年,益阳中院积极参与湘鄂两省法院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推进会,2022年3月,益阳与邵阳、娄底三市协同立法,共同启用《资江保护条例》。

益阳法院始终秉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借助庭审直播,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绿色”“法治”理念深入百姓心田。充分发挥水上法庭、巡回审判车的触角和末梢作用,将庭审搬至六步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捕捞行为发生地、野生动物猎捕地等,在田间地头、库区码头,为群众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以“零距离”送法打通环资普法的“最后一公里”。

以安化法院资水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为契机,益阳市两级法院大力推进环境资源专项宣传,2020年以来,已先后开展环保法规集中宣讲20余场,覆盖人数3600余人次。针对环境执法不规范问题和环境监管疏漏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30余项,获行政机关积极回应。运用补植令、禁伐令,依法督促20案27人履行补植义务,补植林木28527株,恢复植被500余亩,实现退养面积9171亩。放生画眉鸟14只、石蛙59只,增殖放流鱼苗达16万余尾。

以司法呵护灵动生命,用规则守护优美环境。益阳法院用法治力量托举绿色发展,正奋力书写着新山乡巨变山青水美的绿色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