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以检察力量助力水域生态环境保护

来源:市委政法委 作者:蒋玉兰 发布时间:2022-03-11

“我之前没有想到自己的电捕鱼行为会对鱼类造成这么严重的伤害。通过参加这次增殖放流活动,我才知道这么好的环境来之不易。以后我一定不再实施非法捕捞行为,并向身边的人宣传禁渔规定,保护生态资源。”近日, 随着15000余尾鱼苗游入善溪河,15名当事人应当承担的生态修复责任全部落实到位。

3月10日,安化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农业农村局、羊角塘镇政府在羊角塘镇善溪河流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以检察力量助力生态环境修复和渔业资源生态平衡。

自2020年6月县政府发布《关于在资江安化段试行全面禁捕的通告》以来,安化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深化与公安、法院、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联动协作,采取“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三位一体的办案模式,办理非法捕捞案件61件73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8件54人,增殖放流鱼苗45000余尾,实现了惩治犯罪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局面。

接下来,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发挥职能作用,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行为依法进行打击,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的美好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