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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与警示】(24)不甘清贫的“角色”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20-08-31

忏悔人:孔曙光

职务:桃江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工会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主要案情:2011年至2019年,孔曙光担任桃江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工会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共计价值11万余元;通过违规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利息回报396万余元,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利16万余元;向从事公务的人员配偶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2019年9月,孔曙光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1月,孔曙光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孔曙光忏悔录1:

身边的许多朋友都特别有钱,平时花钱出手很大方,不像我一样一天到晚只知道“穷快乐。”于是心理开始觉得不平衡了,我的人脉关系也广,在法院工作多年,长期担任执行局长、党组成员,在桃江也算个“人物”“角色”,但在物质生活方面怎么比他们差远了呢?于是我就挖空心思想赚钱,只要有钱赚的事情我都会毫不顾忌地去做。

警示:

孔曙光在桃江县法院工作近30年,历经法警、审判、执行等多个岗位,担任执行局长多年,进入院领导班子后又分管民事审判、审判执行等重要工作。面对组织的信任和重托,孔曙光的思想开始发生变化,认为自己在桃江也算是个“人物”,是个“角色”,但在物质生活方面与身边的朋友熟人相比却相差太远,于是心态开始失衡,想方设法“捞钱”成了他的追求,一开始是违规接受申请人或被执行人请吃、请钓,然后发展到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送的红包礼金、烟酒等财物,在执行工作中搞“弹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最后,竟然赤裸裸地向下属打招呼,要求在多起诉讼案和执行案中给予自己的“兄弟”关照,然后长期借用当事人的轿车,不惜践踏纪法尊严、破坏司法公正。

孔曙光忏悔录2:

别人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找我借(钱)高额付息,在跟这些人认识交往的过程中,我都利用职权处理过他们的个人诉求,我清醒地认识到这是在用手中的权力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跟社会上的老板商人进行着权钱交易,是一种典型的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是一种隐蔽的“权力寻租”。既然得了别人的利息,收受他人的好处,就必须对别人的请求有求必应,案件处理根本谈不上公平公正。

警示:

孔曙光长期从事司法执行工作,他知道明的受贿是违纪违法行为,不敢摆在台面上,但不甘权力“寂寞”,总想变着法子为手中的权力找到敛财的机会,于是他想到了借钱给有求于他的商人老板收取高额利息,美其名曰“民间借贷”。在为案件当事人帮忙打招呼后,他以本人或亲属名义向那些实力雄厚的对象放贷,约定月息2.5分到3分不等。2011年至2019年,孔曙光累计违规出借资金850万元,收取利息396万余元,其中向案件当事人刘某违规出借100万元,短短几年就收回本金并另收取利息134万元。“民间借贷”并不能掩盖孔曙光变相敛财的事实真相,不管以什么方式和形式巧立名目,其实质仍然是腐败。

孔曙光忏悔录3:

(我)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忘记了入党的初心和使命,忘记了要活到老学到老,自己的知识体系和法治观念远远落后于时代的需要和发展。工作中也是抱着一种无所谓的心态,考核经常倒数,这是组织(发出)的明显信号,是在警醒我,我却视而不见。

警示:

作为一名在基层法院任职多年的领导干部,随着党龄工龄的增长和职务的升迁,孔曙光反而放松了对人生观、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初心使命的坚守。长期执法却不学法、不懂法,满足于过去的经验和做法,怎能做到公正执法?怎会贯彻法律精神并接受法律约束?孔曙光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自然会受到群众的评判,在考核中经常倒数,年度排名多年末位,组织早已向他敲响了警钟,但他却不以为然、视而不见,用无所谓的心态面对组织考核,参加民主生活会也只是走走过场、做做样子,走向法律的对立面,成为法律的背叛者,成了孔曙光的必然归属。

司法的权威,来自于法官形象。一次开庭,一个裁判,一项执行,不论是由于法官的疏忽,还是出于法官的故意,只要出现了与法律规定相违背或与法律精神相抵触的情况,法官的形象倾刻就失去了公正、失去了尊严。孔曙光从追求物质生活到干预司法公正,从收受贿赂到借“民间借贷”之名行权钱交易之实,早已失去了法官的初心,最终也被清除出了法官队伍。知耻而后勇,明荣则修身。广大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以此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