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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与警示】(16)提拔不成 疯狂敛财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20-03-03

忏 悔 人:龚秋桂

职    务:沅江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

主要案情:

2004年至2019年,龚秋桂在担任沅江市城建投公司总经理、沅江市住建局局长、沅江市国土局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财物39万元;违规经商办企业获利454万元;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大额回报,共991万元;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调查;违反组织纪律,瞒报其登记在父母及亲属名下的3处房产;对沅江市原国土局在办理协议出让土地、二手房转让交易等业务过程中存在的违规收费行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在工程承发包、资金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涉嫌受贿既遂2291万元;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276万元;涉嫌串通投标犯罪。2019年3月,龚秋桂到沅江市纪委监委主动投案,并上缴违规所得50万元。2019年5月,龚秋桂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12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龚秋桂忏悔录1:

我的蜕变是从我担任沅江市城建投公司总经理之时慢慢开始的,面对丰富的物质生活,从心理的不平衡,再慢慢地参与,到退休前的疯狂贪财,变得一发而不可收拾。我担任城建投公司总经理之后,地位变了,服务对象变了,开始经常与开发商、包工头打交道,看到的是一些外地房地产开发商经常以考察、学习规划、城市建设为名邀请我们去现代化的大都市旅游、观光,接受豪华的宴请、高规格的服务等。还有一些本地的老板们,好多也没什么能力,经济实力也不够,一些人仅凭胆子大,投机取巧和后门关系,取得土地开发权、工程承包权,一个开发项目搞完下来,赚得几千万甚至更多,一个工程项目搞完下来赚得几十、几百万元,他们出门豪车,整天茶馆里进,酒馆里出,而他们赚的钱,就有可能是我的一句话,一个决定所得到的。再看看自己,虽然经济条件比一般的工薪阶层要好,但跟他们相比,差得就有十万八千里了。想到这些,我心理开始慢慢地不平衡起来,心想自己手中掌握这么多的资金、资源,这么多的项目,自己如果做得隐蔽,稍微做一点自己的事情应该是没什么大的问题的。

警示:

正如许多腐化变质的落马官员一样,龚秋桂的蜕变始于职务的升迁,而蜕变的原因是价值观和权力观的扭曲。职务晋升了,手中的权力变大了,而工资收入却没有随着权力的增大而成比增大,面对身边物欲横流的诱惑,心中的反差和失落也变大了。看到身边这些商人老板,只因为自己的一句话或一个决定就得到了巨大的财富,这很难让他不去寻找权力变现的途径和方法。龚秋桂所在的城建投、住建、国土等部门都是当地重要的经济部门,掌握着大量对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资金、项目、资源。当拥有了能够支配这些资源的权力时,龚秋桂不甘心手中权力与工资收入之间的巨大反差,他甘愿被商人老板们“围猎”,坦然接受打着各类考察、学习名义的观光旅游,动辄出入高档酒楼会所,享受觥筹交错、纸醉金迷的豪华宴请,最终迷失在扭曲的价值观和权力观中,沦为“围猎者”的盘中餐。

龚秋桂忏悔录2:

心中的恶魔一经产生,心理防线一旦放松,就慢慢变得胆大妄为起来。我收受了江西商人徐某某的第一笔现金后,开始也还是诚惶诚恐的,生怕出事被查。但考虑到他们是外地商人,见过世面,干这种事情也应该是司空见惯,便慢慢安下心来。后来他邀请我一起搞项目建设,我以弟弟的名义参与分得利润之后,我认为似乎找到了一个赚钱的好办法:只要找准绝对可靠的合作的人,就可以利用参与项目的名义投资入股、分红赚钱了,而且应该能规避直接收钱受贿的风险。于是我找到了戴某某(其堂舅子)、黄某某合作,慢慢地形成了两个利益共同体,我帮助他们获得项目、投资,他们以项目利润分红的名义送给我钱,大家心照不宣,干着腐败的勾当!

警示:

为了规避直接收钱受贿的风险,龚秋桂找到两个绝对可靠的合伙人为其赚钱。他向合伙人批项目,合伙人则以项目利润分红的名义给他送钱。然而这种掩人耳目的送钱方式,只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罢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龚秋桂一手批项目,一手收钱,属于典型的权钱交易。他如此肆无忌惮、堂而皇之地践踏法律底线而不自知,还自以为做得很隐蔽,以为找到了一个赚钱的好办法。殊不知,在法律面前,这只不过是把头埋进土里,对危险视而不见,以为自己能逃避法律制裁的“鸵鸟心理”。

龚秋桂忏悔录3:

到了2015年之后,我几次提拔受阻,心里更不是滋味,加之自认为2016年的“旱改水”项目为沅江立了大功,提拔无望,很快就要退居二线过退休生活了,就更加变得疯狂贪财了。

我从一名受组织教育、培养多年的党员领导干部,变成一个贪腐成性,以权谋私的腐败分子,严重违反党的有关纪律,特别是廉洁纪律,所犯错误是十分严重的。究其原因,一是放松了学习,认为打政策的擦边球,按惯例、潜规则办事等都不会出现大的问题。二是目无党纪、法规观念,不讲组织纪律、不讲原则,办事凭感情、凭交情、搞交易,想怎么搞就怎么搞,想照顾谁就照顾谁,规章制度形同摆设,什么都可以变通。三是贪腐之心作祟,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赚钱的聚宝钵,还把这种敛财当成是一种正常的、合法的,顶多不合规的形式,这种行为看似隐蔽其实影响更加恶劣!实际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放松了思想改造,忘记了使命与初心,忘记了当年在党旗下庄严许下的誓言,多次提拔不成,就干出了有负于组织的勾当,背叛了组织,背叛了人民!

警示:

龚秋桂的人生可谓一直顺风顺水。在组织的培养下,他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从一个农家孩子,成长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长期担任沅江市多个重要经济部门的“一把手”。但2015年以后,他几次提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受阻,这实际已经表明组织对他的违纪违法行为已有所察觉,而他不但没有引起警醒,反而自恃在“旱改水”项目上为沅江立了大功,认为组织不提拔他,是组织有欠于他。令人讽刺的是,龚秋桂在自认为立下大功的“旱改水”项目上,却着实为自己捞了一笔,把这个项目变成了真正的“摇钱树”,摇完之后还向组织邀功求赏,以期加官进爵。进爵不成,转而变得更加疯狂敛财了,其对权力观扭曲的心态已弯曲到了极致。所谓“德不配位,必有灾殃”,当他的德行配不上他的职位时,身处要职所带来的权力膨胀超出了他的承受力,必然导致灾殃临身。

龚秋桂案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否则必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