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出台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项承诺”

来源:市委政法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14

为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强化园区警务工作部署,精准对接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五个益阳”建设职责任务,致力创造更优越的营商发展环境,打造更稳定的社会治安高地,分局以此次更名为契机,出台了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项承诺”。

实行涉企报警快速反应。强化“135”快反机制,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对涉企报警求助快接快处,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处、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案件,实行专案侦办、挂牌督办。

严格规范涉企案件办理。实行涉企警情 “日接日清”,涉企案件“月结月清”“一案一访”。推行领导包案、专案督办等机制,强化追赃挽损、及时返还,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财产、经营损失,让企业在案件受理、侦办过程中增加获得感和满意度。

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积极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手段。对违规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以非公开方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针对企业的敲诈勒索、强揽工程、恶意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铲除行霸、市霸、业霸等黑恶势力,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窃取商业秘密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依法维护全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依法慎用人身强制措施。严格落实“少捕”“少押”“慎诉”等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原则上依法慎用羁押式强制措施。

杜绝插手企业经济纠纷。针对涉企的经济犯罪线索,准确认定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性质,严格把握入刑标准,坚决杜绝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坚决杜绝将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

切实强化企业内外安防。全面推进园区警务,突出抓好园区企业安防体系建设,实行企业“项目警官”“一企一策”工作责任制,在重点企业及企业集中园区设立警务室或警务站,统筹做好管理服务,定期开展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指导企业提升自身防护能力,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强化警企宣传防范互动。定期开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法律咨询等服务,通过上门服务、驻企服务、加入企业员工微信群等方式,实现“零距离”“面对面”指导,促进企业依法经营、防范风险、健全管理、依法维权,帮助企业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和规范管理水平,提高企业人员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

拓展升级公安政务服务。拓展警企协作内容,坚持服务前移,送法上门,主动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上门行政审批和法律政策宣讲。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依托湖南公安服务平台,推行企业和职工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最大限度为企业和职工提供便利化服务。

构建“亲、清”警企关系。邀请园区管理员、企业家、园区务工人员加入园区警务工作特约监督员队伍,及时收集工作建议,主动接受多方监督。对企业投诉、举报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做到有诉必应、有查必果、有错必改、有责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