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市纪委监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25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度市纪委监委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18年,中共益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益阳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至2018年末,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11名,工勤编制2名,内设副处级部(室)19个,下属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

1.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

市纪委2018 年度收入总计2924.26万元,比上年增加56.85万元,上升1.98%;支出总计2894.85万元,比上年增加76.28万元,上升2.7%。收入增长主要原因: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部分工作职责合并到市纪委监委,相应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财政拨款;支出同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了检察院合并转隶人员的经费支出;工作职能强化,办案力度加大,增加了相应的工作经费。

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合计1720.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720.89万元;当年实际收入2924.26万元,为当年预算收入的169.93%;当年收入决算合计3358.58万元。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合计1720.89万元,实际支出2894.85万元,为预算支出的168.22%;支出决算3358.58万元。

3.当年收支平衡和年终结转结余情况。

当年收入2924.26万元,加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434.32万元,收入决算合计3358.58万元;当年支出2894.85万元,加上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463.73万元,年末支出决算合计3358.58万元。实现年度收支决算平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共性目标分析。

1)预决算公开情况。2018年度市纪委预决算均按要求在益阳纪检监察网站进行了公开。

2)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等,较好按制度要求进行了落实。

3)“三公”经费控制情况。加强了“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3.5万元,决算数96.12万元,控制率92.87%,节余7.38万元,本年决算数未超过年初预算数。

2、个性目标分析。

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在日常监督和执纪审查的同时,按照中央、省、市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了六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对市直单位开展了巡察;收缴较大额违纪资金至国库。联合各区县(市)纪委与益阳广播电视台、益阳日报社、益阳电台交通频道合作开办《清风益阳》栏目。开设“清风益阳”微信公众号,在“清风益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每周一案”通报曝光栏,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进一步优化了风气,净化了政治生态。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

2018年度,财政将年初预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1.本年度基本支出管理使用情况

1)本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指标情况。

2018年度基本支出1145.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8.0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41.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0万元。

2)本年度基本支出决算指标情况。

基本支出2111.43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1457.9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47.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71万元,资本性支出65.59万元。

基本支出决算较预算增加965.74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部分工作职能划分到市纪委监委,增加了合并转隶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另外工作职能的强化,加大了办案力度,增加了相应的工作经费,这是收入和支出增长的最大原因。

2.本年度“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⑴“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整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3.5万元,支出决算为96.12万元,为预算数的92.87%。其中:公务接待费54.07万元,为预算数的96.5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05万元,为预算数的88.55%;因公出国()0万元,当年预算数为0万元。

⑵决算占预算数的92.87%的主要原因。

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面推行公车改革,采用了更加严格出车管理制度和车辆维修审批制度,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幅度较大,决算数只占预算数的88.55%2018公务接待决算数较预算数少5.44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厉行节约等各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审批、严格公务接待标准等,确保公务接待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⑶“三公”经费与上年对比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89.97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3.5万元,决算数为96.12万元,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6.15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办案力度加大,办案支出大幅上升,相应公务接待费有小幅增加。

3.部门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2018年度项目支出783.42万元。含纪检监察事务支出782.42万元,其他支出1万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中含办案支出453.53万元,巡察办专项经费支出 328.39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市纪委监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单位预算执行及公开、“三公”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及资产管理等情况。督促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通过加大益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益阳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政治生态得到净化。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我单位明确财务人员按下列步骤开展评价:

1、前期准备。成立由分管财务的副书记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和会审联签小组组长为副组长,财务人员和会审联签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一名财务人员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确定了实施时间。
  2、现场评价。⑴核实数据。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7年度和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⑵查阅资料。查阅2018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⑶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⑷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⑸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⑹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开局之年,市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系统、抓重点带全盘,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改善。

2018年,践行“两个维护”更加自觉,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常态化监督格局日趋完善,专项整治不断走深走实,审查调查工作持续发力,自身建设得到有效加强。

经过对2018年的履职情况、业务情况、财务情况的综分析可以得出,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合理、相关、明确,“预算配置”合理、科学,“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完整,“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规范,“履职产出和效果”真实、相关,2018年度部门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加强。市纪委监委虽然开展了绩效管理,但绩效目标设立指向、内容、指标选用重点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五、有关建议

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建设。要在规范会计核算、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支付质量方面下功夫,将绩效管理真正融入平时的财务管理、支付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更好发挥经济、社会效益。一是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尽量使用定量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二是围绕绩效目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确保预算资金在正常轨道上运行;三是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对下级单位再评价,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中共益阳市纪委办公室

                                                                     益阳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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