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落实八项规定深化监督检查

来源: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郭赛红 发布时间:2018-12-27

“严格落实约法三章13种情形,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12月25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在交警支队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时,再次重申上级要求。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针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宴等“四风”问题,全市共开展监督检查12次,检查基层所队92个,查纠各类问题56个,编发通报18期,运用四种形态处理民警21人。

市公安局先后出台《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安民警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办法》、《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工作细则》等,让制度规定有可操作性。同时,拓宽监督渠道。一方面,发挥公安机关特邀监督员作用,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使“八项规定”成为“铁八条”。另一方面,构建具有公安特色的“八小时外”家庭助廉,发放致全市公安民警的一封信,共同监督民警日常交往行为“二十个不准”的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对标定位整改办公用房问题20余处,纪律处分民警4人。对180名违规出国(境)的民警告诫约谈,并取消2018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清查公务加油卡627张,发现问题51个,通报批评单位4家,党纪政纪处分16人,退赔违纪款1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