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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故事汇】(61)庶民六个月,皇亲还是六个月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14

张释之,汉文帝在位期间任廷尉(朝廷里主管司法的最高长官)。他执法如山,不偏不倚,成为历代法官的典范。

公元前9年的一个春天,汉文帝刘恒带领文武大臣赴北郊祭天。回程时,车马来到渭桥头,汉文帝和宠妃慎姬正在欣赏沿途风景,不料从桥孔中闪出一个身穿黑衣的壮汉,驾马受惊,马车顿时翻倒,刘恒摔出车外,慎姬也跌伤了。那壮汉脸色煞白,很快就被禁卫抓住了。

汉文帝召廷尉张释之前来就地审问刺客。经审问,张释之发现,壮汉赵昌原是为躲避皇帝的车架,慌乱之中携妻子躲于桥孔中,以为皇帝的仪仗已经过去了,才突然钻出,导致车马受惊。张释之判为:“小妇人无罪释放,赵昌判处官役六个月,罚去城墙挑土!”

汉文帝听说这个判罚,十分不悦:“你怎可重罪轻罚?”张释之解释道:“汉家法律有明文,凡同误伤,刑期以半年为度。”文帝恼火地说:“寡人险遭不测,还硬搬什么条文?”张释之答道:“臣只有权守法,但无权改法;只有以法治国,才能取信于天下。”

汉文帝见他义正辞严,心虽不悦,却也无话可说。但慎姬听信了内监的进言,认为张释之的夫人与赵昌的夫人同姓,张释之重罪轻罚,说不定是因为与赵昌有亲戚关系。坚持要求重审,并亲自在内堂听审。重新一审才知道,原来赵昌的妻子并不姓钱,而是姓慎,正是慎姬娘家惟一的亲侄女。姑侄二人当场相认,抱头痛哭。

眼看一场官司以亲人团聚的结局收场,就在这皆大欢喜的时刻,张释之却十分杀风景地命衙役带赵昌前去服刑。内监忙提醒他说:“张大人,如今他已是皇亲国戚了,你难道还要执行原判吗?”张释之大声说:“王法之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清风寄语:

一场审判,峰回路转;身份改变,判罚不变。在纪律和规矩面前,张释之守住了自己的初心和底线,正确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广大党员干部的廉,不仅仅是对自身的严格要求,更是依法依规,慎用手中的权力。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我们手中的国家公权力,既是百姓的殷殷期许,也是我们肩头的责任。时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我们拒腐防变的第一步。

制度不仅是“笼子”,也是把“尺子”,无论丈量的是自己还是他人,是高官还是百姓,法纪法规的尺度不会改变,“权为民所用”的底线不会改变。

十八大以来,不断出台的法纪法规已经让“制度的笼子”、“法纪的尺子”越来越完善,执纪执法者要想正确履职、有效履职,还得“请君入笼”,一把尺子量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