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清风廉韵 > 清风故事汇

【清风故事汇】(99)小节与大义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03

杨匏安(1896-1931),广东省香山县南屏乡北山村人 (今属珠海)。中共党员。国民党中央组织部秘书、代部长,中执委,中共中央委员,太阳社发起人,华南地区新文化运动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先驱。

杨匏安一生最鲜明的人格特征,就是一切以党的利益为重,事事出以公心。他常说:做人要脚踏实地,光明磊落。他一再告诫自己的孩子,不要贪小便宜,不要做那些不干不净的事情。有一年中秋节,有人送了几盒月饼到他家里,没有留下姓名地址就走了。杨匏安得知此事后非常生气,一定要家人查清来人,把月饼退回去。

省港大罢工期间,杨匏安组织省港罢工委员会在杨家祠发放一笔捐款,发完之后,装钱的草袋还剩下一枚两毛钱的银币,被杨匏安的孩子捡到了。杨匏安发现后对孩子们说:“这是公家的钱,一分一文都不能要。”要他们把钱送回去。

杨匏安在国共合作时,身任要职数年,每月有三百大洋薪俸,除了生活费外,他全数上交给党。

1930年,杨匏安担任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农民部副部长时,身患肺病,生活极为艰难。但他从不向党组织叫苦、伸手,为了不耽误党内工作,他每天天不亮起来推磨做米糍,让老母亲和孩子清晨上街叫卖,以此维持生计。

1931年7月,因叛徒出卖,杨匏安被捕。在被捕时,国民党从他身上只搜到5元纸币一张,1元纸币两张,这7元纸币是他一家数口仅有的生活费。杨入狱后,蒋介石多次派亲信要员劝降,希望他回到国民党内,并许以高官厚禄,被他毅然拒绝。他说:“我从参加革命开始,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死可以,变节不行!”拒绝投降后,他自知时日无多,托人从狱中带出家信,说自己难免牺牲,告诫家人不可接受任何不认识的人的任何资助,以免被人利用,如果在上海实在无法生活,就回老家。

杨匏安牺牲后,周恩来不止一次对他的孩子说过:“你父亲为官清廉,一丝不苟,称得上是模范。”

清风寄语:

杨匏安对孩子的教导,既有不取一分一文的小节,更有宁死不变节的大义。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则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每位父母都有义务为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颗“风纪扣”,教他们有所为,有所不为;教他们对规矩有敬畏,对美德有向往。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这种严格的管束,恰恰是父母对儿女不曾宣之于口的慈爱。方向对了,道路才能长远。严管的意义,就在于确保他们在今后的人生中不致行差踏错,一失足成千古恨。

坚定的信念,清廉的操守,这根植于中华民族血脉的美德传承,就是孩子前进道路上不灭的灯塔,是伴随孩子一生的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