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清风廉韵 > 每周廉政提醒

【廉政提醒】(14)月饼好吃,但不能这样吃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16

[热点扫描]

又到一年一度中秋节,什么五仁月饼、榴莲月饼、竹炭月饼、流心奶黄月饼、冰皮月饼……通通吃起来,秋膘攒起来!但是,月饼好吃,却不能这样吃。

1、违规用公款买月饼发福利。2018年9月,舟山普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邵华伟在负责接待工作期间,通过虚增酒店开房数量的方式,从中套取公款4200元购买月饼,作为公司员工中秋福利予以发放。2018年11月,邵华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购买月饼款4200元。

2、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月饼。2017年中秋节、2018年春节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杨培雄先后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共4000元和一盒月饼。杨培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违规摊派购买月饼的费用。2013年中秋节前,陕西省工信厅原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陕西经济联合会原会长许蒲生安排省纺织协会为厅机关职工购买月饼,花费共计17.4万元。许蒲生还存在违规收受购物卡、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7年12月,许蒲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2017年中秋节前,经常州生命健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周洁同意,该公司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并作为节礼赠送。周洁还存在其他违规公款吃请问题。2018年7月,周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持续追踪]

曾几何时,要“面子”不要“里子”,过度包装月饼大受追捧;公款购买赠送礼品之风泛滥,不断推高“至尊礼盒”月饼天价;逢年过节,“办事的”到“管事的”家里走动走动成为了潜规则……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一场激浊扬清的作风变革从这一天开启,一场脱胎换骨似的革命性重塑从这一天迈出坚毅步伐。全党上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针对“四风”问题扭住不放、寸步不让,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进而通过转作风、促政风、带民风、化风成俗,持之以恒、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小饼如嚼月,中有酥和饴。”每至中秋,一家团圆,月饼成为了不可缺少的节日美食。在赏月赏景赏美食的时候,可别忘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及“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都属于违反廉洁纪律哦!

[学习时刻]

[禁微则易,救末者难。]

“禁微则易,救末者难”是东汉太常丁鸿写给汉和帝奏疏中的话。意思是,抑制不良之事于萌芽阶段很容易,到酿成大祸时再来挽救就很困难了。习近平总书记引用这句话,就是要突出“源头治理”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