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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提醒】(08)因为“轮子”丢了“帽子”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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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称,2018年12月11日至28日,孟祥波在担任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驻园区中队中队长期间,先后四次将该中队执法专用车供个人私用,用于回家上下班等个人事务,造成不良影响。孟祥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中队长职务,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除了“公车私用”,还应当高度警惕“私车公养”。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机关公务用车服务管理中心原主任孙庆亮利用管理公务用车的工作便利,多次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合计花费18813.32元;2次用公款为其私家车保养,合计花费525元;1次用公务加油卡套现20000元,并据为己有。2018年5月,孙庆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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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车轮腐败”不时冒头,既有少数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层面的主观原因,也反映出个别地方、单位在公车管理工作中的漏洞。主观层面,有的党员干部占公家便宜的特权思想尚未根除,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有的心存侥幸心理,觉得反“四风”反了这么久,“风头”应该过去了,只要小心、隐蔽一点就不会被发现;还有的自认为“拿捏得很准”,加一两次油也就几百块钱,出不了大事。客观层面,有的单位公车管理缺乏规范性,加油卡使用、公车经费报销等管理混乱,出现专卡不专用、报销随意性大等问题。比如,2017年1月山东东营职业学院要求各下属单位将公车和加油卡交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该学院基建处副处长董其国却擅自决定让基建处工作人员留下此前购买的2张加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近半年直到案发。如此轻易地截留成功,部分单位对公务加油卡管理的粗放程度可见一斑。

我们应当看到,“四风”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反“四风”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面对“四风”隐形变异,我们还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继续强化制度保障,继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方能让“四风”新变种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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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靡之始,危亡之渐。]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引用唐朝政治家、书法家朱遂良向唐太宗的一句谏言,旗帜鲜明地要求制止奢靡之风。奢靡之风的盛行,不仅腐蚀干部、损害形象,也危害公信、败坏风气,如果任由下去,我们党就会脱离群众,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任重道远,必须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不断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