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清风廉韵 > 每周廉政提醒

[廉政提醒](174)清廉,应为“本色”而非“人设”!

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3

[热点扫描]

“这么多年来,我自以为自己所谓的勤政廉洁骗得了家人和同事,有时候甚至连自己都信了,但在组织面前,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委披露了华蓥市林业发展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李某某违纪违法案细节。李某某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营造勤恳工作、两袖清风的形象,其微信署名为“老黄牛”,并大肆宣扬自己决不会贪污。实际上他却欺骗组织、欺骗群众甚至欺骗家人,不仅私下套取国家资金,克扣群众补助,在父母告诫他不要走歪路时,他一边念叨自己的经济困难,一边已用赃款购买了多套豪宅和商铺。2022年7月,李某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3年1月,李某某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梳理以往案例,像李某某这样以清廉假象掩饰贪腐事实的官员不在少数。四川省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邓某受贿400余万元,但他没有买过一件好衣服,也没有买车,留置当天穿的是在淘宝上买的100块钱的衣服。而实际上,他早已购置并装修了一套新房,房内摆满了名酒。2021年,邓某被“双开”并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某某,工作几十年他和一家人还是挤在北京的窄小的胡同里的旧房子,骑自行车上班。别人都以为他生活简朴、为官清廉,其实他每天是先开奥迪车到距离单位不远的地方,再从后备箱里取出折叠自行车骑到单位。令人更为震惊的是,魏某某贪污总额高达3.4亿元,2015年他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以上这些党员领导干部,他们不以清廉为追求,却把清廉当“人设”,时时处处自我标榜清廉,在享乐主义的漩涡中难以自拔,廉洁自律的底线被不断蚕食、直至瓦解,最终走向了悔之莫及的不归路。

[持续追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并反复强调要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清正廉洁,不仅仅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自觉遵守的道德规范,更是党纪党规的严格要求。

2020年,中共中央修订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和完善,明确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一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更是将“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作为最后一部分,从意义、措施、重点、目标等方面,对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带头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

[学习时刻]

【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

出自宋代吕本中的《官箴》,意思是说当官的法则只有三条,即清廉、谨慎,勤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文章中引用此句,意在告诫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清、慎、廉为标准,在工作和生活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利益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