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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提醒】(107)行贿将上“黑名单”!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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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有关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

纵观近些年来查处的腐败问题,往往把重点放在受贿一方,对行贿一方的处理量刑普遍偏轻,甚至不予处罚。违法成本过低,导致一些人为谋取更多不正当利益铤而走险。从一些案例来看,行贿者“围猎”的目标特定,且手段多样、花样翻新。为了获得“特殊”关照,获取超额利润,有的行贿人重金开路、多管齐下,不达目的不罢休;有的行贿人长期情感投资,采取“温水煮青蛙”式围猎,以红包礼金为“诱饵”,“细水长流”地进行利益输送;有的行贿人为掩人耳目,以借款、投资分红等方式输送利益,企图掩盖权钱交易真相。

手握权力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很容易成为被拉拢腐蚀和“围猎”的对象。浙江省丽水市原副市长林康在“围猎者”的鼓吹诱惑下,先后参与了多名商人在省外的“集资”,领取年利率高达50%的巨额“红利补贴”,还以“正当投资”为由让自己心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原副调研员董龙痴迷玉石,他收受下属、商人送来的和田玉籽料、玉碗、玉筹码等,心甘情愿走入不法分子用玉石编织的“围猎圈”……

当然,党员干部最终是否堕为“猎物”,其根本在他们自身。然而,行贿诱导受贿,受贿刺激行贿,“围猎者”作为市场规则和经济秩序的破坏者、干部变质的“腐蚀剂”,同样值得重视。

终究,行贿是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行贿不根治,受贿难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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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行贿一体两面,是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受贿行贿一起查,让“围猎者”也付出应有代价。

《意见》指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必然要求,是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有效途径。

《意见》要求,坚决查处行贿行为,并对需要重点查处的五类行贿行为进行了明确:即重点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行为。

《意见》还要求,对于行贿所得的不正当财产性利益,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行贿所得的不正当非财产性利益,如职务职称、政治荣誉、经营资格资质、学历学位等,督促相关单位依照规定通过取消、撤销、变更等措施予以纠正。

另外,《意见》中提到的“要组织开展对行贿人作出市场准入、资质资格限制等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议的重点,同时也被赋予了更多新的期盼。在这一个方面,湖南已经进行了先行先试。2020年湖南连续两次通报,先后将26家企业、185名个人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

在此,给正在行贿路上的人提个醒:此刻,“围猎”成本已提高,一张“黑名单”将会使你鸡飞蛋打,寸步难行!你自认为“一本万利”的好生意,极有可能变成将你拖入“万丈深渊”的“高危行业”,请慎行!

[学习时刻]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

这句话出自白居易的《策林一·兴五福,销六极》,大意是说,善于铲除祸害的人,总是先查找祸害发生的根源;善于调理疾病的人,总是先断绝疾病产生的源头。比喻要找出症结所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我们党长期执政,既具有巨大政治优势,也面临严峻挑战,必须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