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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提醒】(63)400万退休后再拿,就安全了?

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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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了湖南省宁乡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邓杰平案中,关于受贿金额认定的一些细节。

2006年,宁乡县委决定组建长沙万佛灵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佛灵山公司)开发某旅游项目,并明确由邓杰平具体负责。邓杰平与蔡某、杨某商定,由邓杰平关照金典公司承揽万佛灵山公司的工程项目,用工程利润投资万佛灵山公司,三人各占投资款1/3的股份,邓杰平无需投资。此后,邓杰平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蔡某、杨某承揽了万佛灵山公司的工程项目。2007至2010年,蔡某、杨某以金典公司名义向万佛灵山公司投资共计1200万元。

2013年,蔡某、杨某共同向邓杰平妻子成某出具了一份书面凭证,明确1200万元中,杨某、蔡某、成某各占400万元,成某收受凭证后告知了邓杰平。2015年下半年,邓杰平认为万佛灵山公司的投资款难以收回,便安排成某将上述凭证退给了杨某,杨某收回凭证后仍口头承诺只要投资款收回还是会分给邓杰平三分之一的份额。

2017年下半年,金典公司以1200万元作价卖出万佛灵山公司股份。杨某、蔡某向邓杰平表示要送给他400万元。邓杰平与杨某约定,400万元暂放在杨某处,等其退休后再拿。

2020年,长沙县人民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致认定,其约定退休后再拿的400万元应当认定为邓杰平的受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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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万,退休后再拿。这种“当期”不获利、“到期”再兑现的行为,我们通常形象地称之为“期权腐败”。

这种权力“期权化”趋势值得高度警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从紧的大背景下,“一手弄权,一手拿钱”式的腐败行为风险越来越大、空间越来越小。但总有一些人不敬畏、不甘心、不知止,妄图通过延长权钱交易时间跨度来规避被查处的风险。陕西省宝鸡市人社局原副局长何宝林与行贿者口头约定,“现在收钱不妥,等以后退休了你再扶贫吧”;广东省国税局原局长李永恒在退居二线后向曾关照过的企业索要现金、房产等财物价值近900万元……“期权腐败”不仅仅是简单的权钱交易,它一般建立在双方的高度“互信”之上,通常还披着战友情、老乡情、同学情等“隐身衣”,外人很难察觉,取证查实的难度也随之增加。

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个又一个的通报案例表明,“期权腐败”潜伏期再长、迷惑性再强、隐蔽性再高,其本质仍是公权力的寻租与变现,都终究逃不脱纪律的严惩和法律的制裁。

[学习时刻]

[欲如水,不遏则滔天。]

这句话出自《格言联璧·存养类》,意思是欲望就好像江水一样,如果不加以遏制就会掀起滔天巨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不断强化自身修炼、自我约束和自我塑造,在廉洁自律上做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