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清风廉韵 > 每周廉政提醒

【廉政提醒】(62)走了“后门”,断了“后路”

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13

[热点扫描]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一篇名为《长沙一交警六年受贿超千万斩断驾照销分利益链》的文章,让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科信大队系统管理员、代理副大队长姚克锋案再度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

姚克锋曾是长沙市交警支队的技术骨干,参与了公安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对平台的各项权限和操作流程了如指掌,并成为了该系统在长沙市的最高权限人。2011年至2017年期间,姚克锋利用职务便利,私下复制处罚业务工作人员登录优盾,通过在账号名称后添加空格键,虚拟出新的办事人员名称进行销分操作。在此过程中,姚克锋通过“中间人”收受好处费,涉案金额高达一千余万元。

通报显示,姚克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同时追缴受贿所得赃款1128.297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持续追踪]

走了“后门”,断了“后路”。

通过在账号名称后添加空格键虚拟出新的“子账号”,姚克锋案是一起利用系统漏洞和程序“后门”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典型案例。

信息技术只是一种手段,本无廉洁性问题可言。但在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实施、使用等过程中,可能存在程序编码有漏洞、系统管理不规范、维护更新不及时等情况,把一个“技术性”问题转变为“廉洁性”问题,把科技风险转化为廉政风险。在实践中,一般以非法入侵系统、擅自修改信息、非法买卖数据等较为常见。在当年武汉经济适用房“六连号”案件中,就是通过修改电脑摇号程序来达到操纵摇号结果的目的。

利用信息技术实施的腐败行为,往往可以规避由信息科技固化的权力约束机制,不易被发现或察觉,这对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但是,风过留声、雁过留痕、梅过留香,任何的蛛丝马迹都将逃不过“智慧纪检”的火眼金金。从全国来看,越来越多的纪检监察机关在信息化、智能化的道路上作出了积极尝试和成功实践。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挖掘、逻辑化的信息比对、跨系统的数据碰撞等手段让违纪违法行为无处遁形;通过构建一体化的业务流程平台,实现对问题线索的动态追踪,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和工作效率,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比如,2019年益阳市纪委监委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的大数据比对功能,发现疑似问题线索8.3万余条,查处人数463人,党纪政务处分14人,责令整改2418起,共涉及资金622万余元。

[学习时刻]

[善为政者,弊则补之,决则塞之。]

习近平总书记引用的这句话出自西汉桓宽的《盐铁论·申韩》,原意是说,善于治理国家的人,一发现弊病就立即补救,一看到漏洞就立即堵塞修补。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信息社会的快速发展,反腐败工作面临诸多新的形式和新的挑战,这就需要我们克服困难、开拓思路、积极应对,在摸索中前行,在实践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