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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提醒】(48)政商交往的那些“可以”与“不可以”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宣传部、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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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以好作风促营商环境优化》一文,文章开头便提到益阳市纪委监委通报多起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并由此开展专题评论。

最近,益阳市再次通报4起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其中涉及到沅江市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原副大队长孙练武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收受好处费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孙练武在担任沅江市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副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两次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为其在处理债务纠纷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提供帮助,直到案发仍未还款;同时,为他人承包企业柴油供应牵线搭桥和提供帮助,并收取好处费。孙练武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0月,孙练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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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线搭桥”本是美事一桩,奈何“见钱使舵”,只为贪图私利收取好处费。

“各级领导干部要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问题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再次强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政商之间,既要正常交往,又要厘清界线。近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政商交往提供了一张“明白卡”。

《意见》以条目化的形式列出“15+12”的正负清单,并强调要精准监督执纪,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既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又大胆履职、担当作为。其中,《意见》明确在政商交往中,可以参加企业和商会、行业协会举办的外出考察调研、双招双引、项目申报、产品推介等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参加座谈会、茶话会、年会等各类公开商务活动;可以参加企业外出类活动并与企业人员同行、同餐、同宿,但必须遵守国内差旅有关规定,并结清差旅费用。因公务活动误餐的,可以参照公务接待标准在企业就餐。同样,邀请企业参加活动的,可以按规定安排公务用餐。

在与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的交往中,如果您曾经有过“走得过近怕闲言碎语”“离得太远怕失职失责”的困惑,不妨扫描下方二维码,《意见》定能为您答疑解惑。

[学习时刻]

[遇事无难易,而勇于敢为。]

这句话出自北宋文学家欧阳修为好友尹洙写的一篇文章,称颂了尹洙遇事无论难易都勇于行动的行事风格和为人做派。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我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很多企业面临巨大的风险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过全国上下共同努力,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济发展呈现稳定转好态势,下一步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使广大市场主体不仅能够正常生存,而且能够实现更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