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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提醒】(30)从“死刑”再次走向“死刑”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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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对罪犯孙小果执行死刑。”日前,人民网的一则新闻将“孙小果案”再度拉回人们视野。

起死回生?

孙小果(曾用名陈果、李林宸),男,汉族,云南省昆明市人。1998年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死刑。经违法再审改判,并在服刑期间多次获得违规减刑后,2010年4月,孙小果刑满释放,实际服刑十二年零五个月。但公正不会缺席,正义必将来到。2020年2月,孙小果最终从“死刑”再次走向了“死刑”。

打伞破网!

2019年12月,云南多家法院分别对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一审宣判,判处19名被告人两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孙小果继父李桥忠有期徒刑十九年,孙小果母亲孙鹤予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余司法和监狱系统9人、法院系统3人、公安系统3人、企业2人都相应地受到法律的制裁。

[持续追踪]

一个“孙小果”,一群“保护伞”。“孙小果案”虽一波三折,历时二十余年,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中央纪委曾发文《扫黑除恶须打准“七寸”》,其中提到,黑恶势力的“七寸”,就是掌握一定权力并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腐败分子。据报道,2019年8月至12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对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7766起,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29万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866人,移送司法机关1298人。2018年以来,益阳市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双专班”、一体办案等方式,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查处相关问题545件,处理217人,立案126人,持续释放“打伞惩腐”“打财断血”的强烈信号。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长效常治转换的关键时期,必须坚持有案必查,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做到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学习时刻]

[刑赏之本,在乎劝善而惩恶。]

习近平总书记引用的这句话出自《贞观政要·卷八·论刑法》,意思是说,惩罚与奖赏的根本目的,在于提倡良善、铲除邪恶。对于扫黑除恶斗争背后的腐败问题,只有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揪出每个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才能真正打掉黑恶势力,也才能真正给党和人民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