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清风要闻

南县: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突出问题不放松

来源:南县纪委监委 作者:张婷 符艺曦 发布时间:2019-10-28

“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南县厂窖镇中心学校违规公款吃喝共计5249元,其中违规消费烟酒1628元,超标准用餐3621元。肖毅作为该中心学校校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日前,南县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这是南县纪委监委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整治力度的一个成果。

2019年以来,南县纪委监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弛而不息抓作风。该县纪委监委围绕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突出问题,多措并举,狠抓治理毫不放松。

该县纪委监委与县发改局、县民政局等28个责任单位协同发力,根据部门职责职能梳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措施,补齐短板,织密制度“笼子”;抓住春节、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借助短信、微信平台等向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发送廉政提醒短信,敲响警钟、筑牢防线,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紧盯变异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公款购买和消费“定制酒”等歪风,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进一步畅通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网络检举等渠道,鼓励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利用“南县纪检监察”一网一微等媒体平台,对该县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据统计,截至10月,该县共办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有关问题线索20个,处理2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3人,诫勉谈话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