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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严肃打击诬告陷害 规范信访举报秩序

来源:南县纪委监委 作者: 刘慧 发布时间:2024-04-17

  日前,南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关于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协调会,会上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委、省纪委、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信访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就“如何推动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落实落地,扎实规范信访举报秩序”依次研讨发言,集体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激励党员和公职人员担当作为,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南县纪委监委联合南县公安局公开发布《关于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县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

  明确界定,引导群众规范举报

  “之前的一些重复访对象,已经很久没来过了。”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刘可最先感受到了专项治理带来的变化。

  《通告》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严肃追究诬告陷害人责任、积极稳妥澄清正名、支持保障依法行使监督权利四个方面细化工作措施、提出工作要求、明确“何可为,何不可为”。同时,自1月1日起,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依托“清廉南县”一网一微和“南县公安”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通告》,次均送达人数超2.5万人次;县委政法委也通过全县517个网格微信群推送《通告》,覆盖南县户籍人口超17万人,群众知晓率达100%。

  “诬告陷害行为不仅扰乱信访举报秩序,而且破坏党风政风,带坏社风民风,扭曲社会价值导向,必须严厉打击。同时,为保护群众的正常信访需求,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将持续做好正面宣传引导,鼓励群众依法信访,大胆监督,合理合法表达自己诉求。”南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龙青云说道。

  澄清正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在全县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是为清白、担当的党员干部撑腰正名。县委网信办积极发动全县810名网宣员转发《通告》至本人朋友圈和所在单位工作联络群,全县党员干部知晓率100%。

  “高某长期与人在单位值班室打牌,高某任公交公司副经理一职后轮胎价格上涨,公交车出租的租金由高某个人收取未入账。”1月10日,南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和县城发投纪委“室组”联动,立即组织对检举问题开展核查。通过实地走访、调取资料、深入谈话,实名举报信中反映的三个问题不实。

  为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鼓励担当作为,南县纪委监委出具《对高某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的函》进行书面澄清,由城发投纪委工作人员送函上门,面对面与高某交流谈心,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轻松前进。

  “感谢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这既是对我的信任,更是对我的鼓励。”高某表示,“我将继续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自觉接受干职工和群众的监督。”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已组织对两起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正名。

  部门协同,重拳出击初显成效

  “2024年第一季度县纪委信访室接收信访举报总量19件,同2023年的第一季度的39件相比,同比下降51.3%。上级下转件由2023年的12件,下降至5件,同比下降58.3%。”从日前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协调会通报的情况来看,专项治理开展以来,信访举报秩序得到了规范。

  由县纪委监委牵头,通过多部门协同,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办理结果反馈、联合惩戒机制,重点打击以信访举报为名泄私愤、谋私利的七种诬告行为,并将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加大曝光力度,释放出对搞歪门邪道、诬告陷害者严惩不贷,对一心为公、敢闯敢试者鼓励支持的强烈信号。

  “要充分认识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的重要意义,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敢想者‘当靠山’,为敢干者‘兜住底’;同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大胆容错纠错,让广大党员干部轻装上阵、锐意进取。”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